松桃苗族自治縣2014年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保證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的基本素質,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人事部令第6號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文件要求,2014年全縣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繼續實行公開招聘。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完成,現將實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工作程序及職責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公開監督,并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公告、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含專業測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部門及人數
2014年,全縣10個部門、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新增人員74名。其中:1、縣財政局下屬事業單位5名;2、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游局下屬事業單位5名;3、縣交通局下屬事業單位5名;4、縣國土資源局下屬事業單位2名;5、鄉(鎮)事業單位24名;6、縣合醫局2名;7、縣政務服務中心1名;8、縣人民醫院2名;9、縣疾控中心3名;10、鄉鎮衛生院25名。
具體招聘單位、職位詳見《松桃苗族自治縣2014年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職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符合報考條件的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具有符合報考條件仍在服務期的“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到村任職”大學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須出具服務單位及所在地引導辦(項目辦)同意報考證明;
以下人員不能報考:
1、經公開招考錄用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和截止2014年6月3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4、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工勤編制人員除外)。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6、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報考年齡要求:年齡為18周歲以上(1996年6月3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9年6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4年6月3日以后出生)。報考縣民族歌舞團演員職位的,年齡要求以職位要求為準。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報考職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四、發布招考公告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2014年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方案,在《松桃網》發布招聘公告。《松桃網》網址為:www.stw.gov.cn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4年6月3日——6月5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二)報名地點:松桃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報名要求:
1、報名實行現場報名。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松桃苗族自治縣事業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新增人員實施方案》,對照各項要求確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并如實填寫《松桃苗族自治縣2014年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報名信息表》,并簽名確認,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1份。報名信息填寫錯漏造成后果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實行誠信報名,報名時不審核報名資格,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報名時繳納報名費100元;交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張;
3、各招聘職位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報名人數達不到擬規定比例的,對該職位的招考計劃予以調整、取消,并在《松桃網》上進行公示。緊缺職位(用★號標注)不受報名人數比例限制。
4、考生須準確填寫本人聯系方式及電話,在每個程序通知時,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換號、停機、不接、關機等)聯系不上或在規定時間內不按時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取消其參加下一程序。
六、加分政策
1、“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選聘到村任職”大學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在我縣服務期滿兩年,憑證書可加5分,報名時持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未滿服務年限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2、革命烈士、因公犧牲或見義勇為死亡并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和見義勇為并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5分。報名時持相關證書(文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報考醫學類職位已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的加5分,報名時持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在我縣農村“獨生子女戶”、“二女結扎戶”的子女加5分。報名時持《獨生子女光榮證》、《二女結扎證》、戶口簿及縣級計生主管部門相關證明原件復印件各1份;
5、有兩項以上加分的考生,以最高一項加分為準,不得累計加分;
6、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須于報名期間提交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并填寫統一格式的《松桃苗族自治縣2014年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加分申請表》,審核后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在《松桃網》上進行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在筆試成績中(折算前)加分。愈期不再審核加分。
七、筆試、資格審查、面試相關事項
(一)筆試
筆試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統一組織。筆試為閉卷考試,實行統一管理、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筆試實行百分制。
筆試內容:報考醫學類專業職位的,筆試科目為《醫學基礎知識》,考試范圍為醫學基礎知識。報考其他職位的,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考試范圍為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2014年6月15日上午8:30—1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準考證發放時間:2014年6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準考證發放地點:松桃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成績將及時在《松桃網》(http://www.stw.gov.cn)上公布。
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資格審查
進入面試人員實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筆試結束后,依據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擬進入面試人員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查對象(按3:1比例末位并列的一并列入資格審查對象,審查合格的均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辦公室組織各主管部門明確專人負責,資格審查的內容包括審核畢業證、學位證、就業推薦表(應屆畢業生)、有效《居民身份證》及招聘職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在職工勤人員須持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在服務期內的“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選聘到村任職”大學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還須出具服務單位及縣引導辦(項目辦)同意報考證明。已婚考生還須出具戶籍所在地鄉鎮或縣計生部門關于有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情況的說明。出具證明人須簽名負責。
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不列入面試對象。資格審查后,如公布的進入該職位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該職位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未達到3:1比例的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全部進入面試。
資格審查時間另行通知。
(三)面試及專業測試
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列入面試人員。面試(專業測試)實行百分制,成績當面通知考生。
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面試及職位要求專業測試的方案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綜合成績的計算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綜合成績=(筆試科目成績+加分)×70%+面試成績×30%。
報考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游局下屬事業單位職位(要求專業測試)其計算公式:綜合成績=(筆試科目成績+加分)×30%+專業測試成績×70%,本職位綜合成績60分為合格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綜合成績及時在網上發布。
八、體檢
體檢人員按各招聘職位參考人員的綜合成績依照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同一職位綜合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一同進入體檢)。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體檢工作程序、項目及標準參照《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細則(試行)》進行。體檢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核對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考核工作。在職考生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注重工作實績;應往屆畢業未就業的考生主要側重于在校表現和現實表現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沒有考核依據(如個人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
5、考核時,未能交驗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或學校出具的已畢業的有效證據。
6、在各級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7、已被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的考生(工勤編制人員除外)。
8、不符合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9、其它經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審批
1、經筆試、面試(專業測試)、體檢、考核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進行公示。
2、公示無影響其聘用問題者,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聘用制試行辦法》的規定,由聘用單位填報《聘用審批表》,并附相關材料,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合格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實行聘用制度,新聘用人員須與單位簽定《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約定首次聘用期)。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3、新聘用人員應在收到聘用通知之日起15日內到聘用單位報到,拒不報到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進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給予轉正定級。
十一、招聘紀律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從事招聘考試的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規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違規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十二、其他
本《實施方案》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招聘咨詢電話(報名期間現場咨詢,不接受本機電話咨詢):0856—2832680(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調配股)
招聘監督電話:0856—2832123(縣監察局)
附件:
松桃苗族自治縣2014年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職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rar
松桃苗族自治縣2014年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報名信息表.rar
松桃苗族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