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街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城管協管員11名,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和報考條件
本次向社會公開招聘城管協管員11名,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體能考試3:4:3的比例,擇優錄用。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有責任心、組織紀律觀念強,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熱愛城市管理工作,服從領導,服從組織安排,自覺維護城管隊伍形象;
(四)年滿18周歲,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2月28日以后出生),高中(含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
(五)中共黨員、復退軍人、有機動車駕駛經驗、戶籍在黃埔區及會講流利粵語和普通話人員優先考慮。
二、報名事項
報名人員登陸黃埔信息網下載《紅山街公開招聘城管協管員報名表》填寫后打印l式2份,于 2015年3月4日 —3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節假日除外)到街辦事處8樓808室資格審核。需報名人員本人到場,并提供戶口本(居住證)、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及小一寸正面免冠證件彩照2張。中共黨員需提供黨籍證明資料。
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將另行電話通知筆試。
三、考試
筆試、面試、體能測試:筆試以城市綜合管理、文明執法綜合知識為主;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選。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兩項成績總分由高到低確定體能考試人選。
四、政審考察
按筆試、面試、體能考試成績各占30%、40%、3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由高到低1:1確定政審考察人選。政審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五、體檢
組織考察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六、錄用
按照《黃埔區人事局關于調整我區服務人員工資標準的通知》(埔人發[2010]5號)、《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編外聘用人員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埔人社[2013]106號)、《黃埔區城管局關于組建城區環境綜合執法隊有關事項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
未盡事宜按我區有關規定執行,本公告由黃埔區紅山街招考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聯系人:李小姐,聯系電話:82377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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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