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荔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我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優化人員結構,我區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1名。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第139號令)、《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和《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等相關文件規定,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招聘崗位、數量
詳見附件1《2014年荔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范圍
詳見附件1《2014年荔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含增城、從化)須同時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的《廣州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中第六條規定的準入條件(具體參閱: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1/201403/2632488.html);擬聘用人員需經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辦理人才引進及完成相關手續后,方可聘用。
2、崗位條件
詳見附件1《2014年荔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及準考證打印
1、網上報名時間
2015年1月4日上午9:00至1月6日下午17:00。
2、報名方法
(1)應聘人員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方法進行報名;
(2)筆試前不進行人工資格審查,采取系統自動審核方式,系統初審成功后即可參加筆試;
(3)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人員填寫的身份證明、教育情況、工作情況、計生情況和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信息應當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4)管理崗九級職員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筆試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
管理崗九級崗位報考人數未達開考比例,取消該招聘崗位。
專業技術崗位報考人數若未達開考比例,延長3天報名時間,延長報名結束后,按實際報名人員進入筆試。
3、網上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請于1月19日17:00后,通過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試及資格審查
1、筆試
(1)時間:2015年1月24日上午9:00—11:00(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2)地點:詳見自行打印的準考證;
(3)筆試采取閉卷方式,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知識,不提供或推薦任何考試參考用書;
(4)注意事項:考生當日需持準考證、身份證入場,考試開始后30分鐘不得入場,并取消考試資格。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40%折算計入總成績,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依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5的比例確定(不足1:5的按實際人數)。
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2015年2月3日起在“廣州荔灣”門戶網站(www.lw.gov.cn)公布,或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hrssgz.gov.cn)進行查詢。
2、資格審查
(1)時間:2015年2月11日至2月12日,9:00-11:30,14:30-17:00;
(2)地點:荔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荔灣區逢源路127號首層人才交流中心大堂),聯系電話:020-81574012;
(3)注意事項: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需提供如下材料:準考證、報名登記表(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打印,一式兩份)、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學歷學位認定證書(可在考察階段提供)、工作經歷證明、社保繳費記錄、計劃生育證明等。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上述材料須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張。
接受資格審查的人員,如在審查期間不能提供齊全的材料或無法提供所需資料原件的,取消面試資格。接受資格審查人員提供的身份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工作證明、技術職稱證書和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應當真實有效,且與《報名登記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
資格審查過程中有不通過資格審查或主動放棄資格者,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即可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2015年2月16日起在“廣州荔灣”門戶網站(www.lw.gov.cn)公布。
3、面試
(1)時間:2015年2月16日起在“廣州荔灣”門戶網站(www.lw.gov.cn)公布;
地點:廣州市荔灣區人力資源職業能力建設中心(地址:廣州市荔灣區逢源路寶源中約30號)。
(2)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
(3)注意事項:考生需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入場,面試前30分鐘抽簽確定面試順序。考生需于面試前30分鐘到達面試考場,否則視為放棄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按60%折算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體檢環節。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較高者。考生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環節,具體另行通知。
4、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成績將于3月4日起在“廣州荔灣”門戶網站(www.lw.gov.cn)公布,查詢電話:020-81574012。
(四)體檢
根據總成績的高低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
進入體檢的人員統一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執行。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聘者可在得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并在指定醫院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合格的,進入考核環節;若出現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資格者,將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五)考察
考察工作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相關規定進行。主要調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若考察不合格,則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進入考察的人員需提供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書鑒定證明(2015年應屆畢業生生除外),無法提供該有效鑒定證明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聘用資格。
(六)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荔灣”門戶網站(www.lw.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本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首次就業人員試用期1年,非首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單位將解除其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所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為省外的,需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認后,方可聘用。
(七)崗位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按國家、省、市以及荔灣區的有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四、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聘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二)本次招聘,“應屆畢業生”指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及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往屆畢業生;“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規定條件的其他人員。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報名;報考人員的工作經驗以畢業后參加工作,單位所繳納的社保記錄為準,年限計算截止2014年12月31日;應聘人員原為未實行社會保險制度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其相關工作經驗可由原單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證實。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工作經歷。
(四)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遺失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憑準考證及臨時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其它證件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
(五)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學位)證上的專業名稱為準,招聘專業參照附件2《專業目錄(2014年版)》執行。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不一致的崗位。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須在報考時提交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同意后可申請報考,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荔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指導、監督,監督、投訴電話:020-81939593。
五、報考咨詢電話
荔灣區勞動服務就業管理中心、荔灣區人力資源職業能力建設中心、荔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訪受理中心崗位報名咨詢電話:020-81574012。
荔灣區圖書館、荔灣區旅游咨詢服務中心、荔灣區文化館、荔灣區文物管理所崗位報名咨詢電話:020-81839366。
荔灣區“三資”交易服務中心崗位報名咨詢電話:020-81403299。
網上報名技術支持:020-83126088。
廣州市荔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2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