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縣2014年第二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
二、招聘名額
2014年第二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6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巫山縣2014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2,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的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政治思想表現好,熱愛教育事業。
2.身體健康,儀表端莊,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備招聘崗位所必備的專業基礎知識和較強的實踐操作技能。考生學歷(學位)和專業要求見《一覽表》(附后)。
4.教師資格證要求:
(1)報考巫山中學、大昌中學、官渡中學、師培中心、職教中心須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農村小學音樂教師須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2014年應屆師范畢業生須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及相應教師資格證;2014年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須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并在試用期內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2)報考村校教師須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幼兒園教師須取得幼兒及以上教師資格證。2014年應屆師范畢業生須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及相應教師資格證;2014年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須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并在試用期內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5.年滿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3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學歷和報考農村幼兒教師、村校教師、校醫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78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自愿在招聘單位工作5周年以上。
(二)以下情形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巫山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一)報名時間:2014年6月15日0點—6月17日24點
(二)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考生填寫《巫山縣2014年公招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1),并將電子文檔傳到報名郵箱1311054945@qq.com。
聯系人:訚中平聯系電話:023-57685507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
資格審查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教委共同進行。
時間:2014年6月19日-6月20日(8:30-12:00,14:30-17:30);
地點:重慶市巫山縣教委人事科(巫山縣高唐街道廣東中路405號7樓)
2.資格審查材料。考生須持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加蓋推薦單位鮮章的《報考推薦表》(2014年應屆大學畢業生加蓋畢業院校公章)等有關證件原件及相關復印件(A4紙)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張到指定地點現場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并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50元/科。有工作單位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逾期不提交相關證件材料或驗證不合格者,取消報名資格。
(四)領取準考證
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2014年6月21日(8:30—12:00,14:30—17:30)在報名處領取《準考證》。委托他人領證者需提供委托書(須寫明委托事宜、委托雙方的姓名和公民身份號碼,并由委托雙方簽字、按手印)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證件。
五、考試考核
(一)筆試
本次公開招聘的開考比例為1:2,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計算),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的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筆試時間及地點:2014年6月22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科目及分值: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分卷合堂進行。科目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每科分值各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教育政策法規、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學、心理學;專業科目筆試內容為報考崗位學科專業知識(報考村校教師的要考語文、數學兩個學科的專業知識,每科分值各為50分)。
(二)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招聘名額在10名及以上的崗位可按1:1.5的比例)的比例分崗位(學校、學科)確定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其中,緊缺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總成績需達到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若有主動放棄面試的,則按報考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2.面試方式:面試采取說課(上課)的方式進行;
3.面試時間及地點:2014年6月28日,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知識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所有成績均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六、體檢
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各崗位考生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其中,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若最后一名進入體檢人選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渝人發〔2013〕193號),并結合教育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全面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和有關事宜、通知、公告,可在教委大廳或登陸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http://www.cqwshrss.gov.cn/)。
擬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1.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縣人力社保局按有關規定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大昌中學和官渡中學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理、體育崗位,巫山中學和師培中心語文崗位,農村幼兒園教師、音樂教師、村校教師和校醫崗位,依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分崗位由考生依次自愿選擇)。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以及重慶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2.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一律取消聘用資格,解除人事關系。
聘用人員須在我縣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考聘用工作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招考工作要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和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本簡章由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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