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縣2014年第二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規范事業單位進人、用人行為,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梁平縣人力社保局審核,報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并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人數
2014年第二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7名,具體招聘崗位要求詳見《梁平縣2014年第二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4.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教育工作;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7.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78年5月2日以后出生);
8.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學歷及專業要求:
1.學歷及專業要求詳見《一覽表》;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生服務中心認證。
(三)工作年限:自愿在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5年以上,其中在教育事業單位工作3年及以上。
(四)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未滿服務期,且未在2014年5月2日前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程序
(一)網上報名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4年5月3日至5月5日登錄http://61.161.109.120:8080/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操作流程見附件2)。
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請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特別提醒:專業須按畢業證書上內容填寫)。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4年上半年修訂)》(附件4)。
2.資格初審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縣教委根據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的信息資料,對照《一覽表》報考條件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初審不超過2個工作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對未通過初審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的信息資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的內容,并退給報考人員進行信息補充。考生在2個工作日內登錄(http://www.lpxedu.gov.cn/或http://61.161.109.120:8080/)查詢初審結果。
注意: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崗位及專業(學科),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報考崗位及專業(學科)。資格初審不合格者,不得參加考試。
3.繳費確認: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2014年5月6日日18:00分前到梁平縣教育委員會(梁平縣梁山街道育英街83號)303辦公室現場繳費(按市物價局文件規定繳納報名費50元/科),確認參考。網上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如果本人不能到現場繳費者可委托他人繳費確認,委托人須出示考生委托書、提供考生身份證復印件、報名號、委托人的身份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不能委托他人繳費確認的考生,可電話聯系如何繳費確認參考。
聯系電話:023-52239922,電子郵件LPLTXZY@163.com。
(二)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考生,于2014年5月8日至5月9日登錄梁平教育網(http://61.161.109.120:8080/)自行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指定的地點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五、考試
(一)筆試
筆試由縣人力資源社保局、縣教委統一組織,縣紀檢(監察局)負責監督。
招聘名額與符合報名資格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未達到1︰2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計算),不能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但屬特殊崗位或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崗位,由縣教委向該崗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將其調劑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崗位。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考試,分值各為100分。
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其范圍為重慶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指定教材所含內容)分值為50分;《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等分值為50分。
專業科目為:所報崗位的學科知識、能力等,分值為100分。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計分辦法:
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50%+專業知識成績╳50%。
凡考生筆試有一科及以上缺考,不得參加資格復審。
(二)現場復審報名資格
(1)按面試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須持有關證件資料,按照指定時間指定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復審。
(2)所需資料:嚴格按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范圍和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所需資料:①《梁平縣2014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標準證件照片2張;③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④往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歷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教師資格證書;《一覽表》中其它要求對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⑤2014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書(蓋有畢業學校公章原件)、學籍證明、成績單、自薦書;《一覽表》中其它要求對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⑥符合報考條件對應及以上學歷層次所修學業成績單;⑦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需出具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縣人力社保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學科、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將通過梁平教育網發布通知,請廣大考生予以關注(網址:http://www.lpxedu.gov.cn/)。
(三)面試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進入面試,面試比例為1:2。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除特殊、緊缺學科外),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特殊緊缺學科或無法遞減的崗位,經市人社局認定、同意備案可不受該比例限制,但筆試總成績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分。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同時進入面試。
面試方式: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面試以講課方式進行;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以說課和才藝展示(才藝展示所需器材自備)方式進行。
面試分值: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或者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六、體檢及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依次按學歷、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由縣人力資源社保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縣紀檢(監察局)全程監督。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主管部門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體檢、考察、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將在梁平教育網(網址:http://www.lpxedu.gov.cn/)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梁平教育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院校、聘用崗位、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以學科分類,按報考該學科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高低為序,由聘用人員依次選擇聘用單位,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014年應屆畢業生,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員須在我區服務5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招考職位的專業要求,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4年上半年修訂)》。
本《簡章》由梁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梁平縣教育委員會共同負責解釋。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梁平縣教育委員會聯系電話:023-53239922。
梁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電話:023-53224012。
附件:
1.梁平縣2014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2.報名流程圖
3.梁平縣第二季度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2014-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