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科書的作用是什么?
(1)是學生在學校獲得系統知識、進行學習的主要材料,它可以幫助學生掌握教師講授的內容;同時,也便于學生預習、復習和做作業。(2)是教師進行教學的主要依據,為教師的備課、上課、布置作業,學生學業成績的檢查評定提供了基本材料。(3)根據教學計劃對本學科的要求,分析本學科的教學目標、內容范圍和教學任務。(4)根據本學科在整個學校課程中的地位,研究本學科與其他學科的關系,理論與實際相聯系的基本途徑和最佳方式等。
2、教科書的編寫應遵循哪些原則?
(1)按照不同學科的特點,體現科學性和思想性;(2)強調內容的基礎性;(3)在保證科學性的前提下,注重適用性;(4)合理體現各科知識的邏輯順序和受教育者學習的心理順序;(5)兼顧同一年級各門學科內容之間的關系和同一學科各年級教材之間的銜接。
3、簡述課程實施的運行結構。
課程實施作為一個動態的序列化的實踐過程,具有一定的運行結構。
(1)安排課程表,明確各門課程的開設順序和課時分配;(2)確定并分析教學任務;(3)研究學生的學習活動和個性特征,了解學生的學習特點;(4)選擇并確定與學生的學習特點和教學任務相適應的教學模式;(5)對具體的教學單元和課的類型和結構進行規劃;(6)組織并開展教學活動;(7)評價教學活動的過程與結果,為下一輪的課程實施提供反饋性信息。
4、課程評價過程中要解決哪些問題,經歷哪些步驟?
要解決的問題如下:
(1)評價概念是否合適;(2)搜集和加工信息是否合適;(3)報告評價結果的信息是否合適。
要經歷的步驟如下:
(1)把焦點集中在所在研究的課程現象上;(2)搜集信息;(3)組織材料;(4)分析資料;5)報告結果。
5、制約課程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1)一定歷史時期社會發展的要求及提供的可能;(2)一定時代人類文化及科學技術發展水平;(3)學生的年齡特征、知識、能力基礎及其可接受性;(4)課程理論。
課程目標的規定性表現在哪些方面?
(1)時限性,即課程目標要同特定的教育階段相互聯系,不是對所有教育階段預期結果的籠統規定;(2)具體性,即課程目標要詳細描述學生身心發展的預期結果,明確學生所要達到的發展水平;(3)預測性,即課程目標所描述的結果是預期性的,不是實際的結果,是學生發展狀態的理想性規劃;(4)操作性,即課程目標是明確的,可以付諸實現,不是一般性的規劃。
6、教學目標有哪些特征?
(1)具有可操作指標體系;(2)體現學生學習行為及其變化;(3)具有靈活性,教師可根據教學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7、什么是課程設計,其意義如何?
(1)課程設計的概念:課程設計是指那些經過精心計劃的活動,通過這些活動,設計出各種學程或教育活動方式,并將它們提供給教育機構中的人們,以此作為進行教育的方案。
(2)課程設計的意義:第一,從課程設計活動中可以產生全新的方案,從而導致對師生的雙邊活動具有深遠意義的課程改革。第二,可以對目前的課程進行一些修改或重新組織,其中并不增加新的東西,而只是以更清晰的方式將課程中各要素聯系起來。
8、義務教育的教學計劃有哪些基本特征?
(1)強制性,義務教育教學計劃不是普通的教學計劃,它是國家實施義務教育的具體保障,其制定的依據是義務教育法,體現了義務教育法的基本精神,因此,具有強制性。
(2)普遍性,義務教育課程計劃的適用范圍要比普通的課程計劃寬得多,它規定的培養目標和課程設置等,是針對全國絕大多數學校、絕大部分地區和絕大部分學生的,既不過高也不過低。
(3)基礎性,義務教育課程計劃的作用就在于充分保證為學生的各種素質全面和諧地發展打下好基礎。課程門類要齊全,不能重此輕彼,各門課程的課時比重要恰當。
9、教學計劃的構成內容有哪些?
主要由教學計劃設計的指導思想、培養目標、課程設置及其說明、課時安排、課程開設順序和時間分配、考試考查制度和實施要求幾部分所構成。
10、教科書的編排有哪些要求?
(1)編排形式要有利于學生的學習,符合衛生學、教育學、心理學和美學的要求。(2)內容闡述要層次分明;文字表達要簡練、精確、生動、流暢;篇幅要詳略得當。(3)標題和結論要用不同的字體或符號標出,使之鮮明、醒目。(4)封面、圖表、插圖等,要力求清晰、美觀。(5)字體大小要適宜,裝訂要堅固,規格大小、厚薄要合適,便于攜帶。
11、課程的分類是如何劃分的?
(1)從課程制定者或管理制度角度,可分為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學校課程。(2)從課程任務的角度,可分為基礎型課程、拓展型課程、研究型課程。(3)從課程功能的角度,可分工具性課程、知識性課程、技能性課程、實踐性課程。(4)從教育階段的角度,可分為幼兒園課程、小學課程、初中課程、高中課程。(5)從課程的組織核心角度,可分為學科中心課程、學生中心課程、社會中心課程等。
12、簡述基礎型課程的基本內容。
(1)基礎型課程注重學生基礎學力的培養,即培養學生作為一個公民所必須的"三基"(讀、寫、算)為中心的基礎教養,是中小學課程的主要組成部分。(2)它的內容是基礎的,以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為主,不僅注重知識、技能的傳授,也注重思維力、判斷力等的發展和學習動機、學習態度的培養。(3)基礎型課程是必修的、共同的課程,無論哪個學生都要學習。要求很嚴格,必須有嚴格的考試。(4)基礎型課程的內容是不斷發展的,它隨學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13、簡述研究型課程的基本內容。
(1)研究型課程注重培養學生的探究態度和能力。(2)這類課程可以提供一定的目標,一定的結論,而獲得結論的過程和方法則由學生自己組織,自己探索、研究,引導他們形成研究能力和創新精神。(3)也可以不提供目標和結論,由學生自己確立目標、得出結論。(4)課程從問題的提出、方案的設計到實施以及結論的得出,完全由學生自己來做,重研究過程甚于注重結論。
14、簡述基礎型、拓展型、研究型課程之間的關系。
(1)基礎型課程的教學是拓展型、研究型課程的學習基礎,拓展型課程的教學是研究型課程的學習基礎。(2)拓展型、研究型課程的學習,對基礎型課程的教與學兩方面都起著至關重要的增益促效的基礎作用。(3)各類型、各科目課程的教育過程中雖然任務不同、層次要求不同,但都具有滲透性、綜合性。(4)從課程目標來說,三者在統一的目標下,在不同層次的要求上功能互補遞進,全力形成一個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