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
六經:是西周時代流傳下來的典籍,時稱詩、書、禮、樂、易、春秋。
學記:是戰國末期樂正克的作品。是學記的教育哲學基礎,系統地總結先秦時代教育理論和實踐研究的教育學專著。
亞里斯多德:是古代希臘學術思想的集大成者,首次系統闡述了體育、道德、智育、美育和諧發展的教育思想。
歷史研究法:是通過已經發生的教育事件進行發掘和考察,認識教育現象機器發展規律的方法。
調查研究法:是借助樣本分析,達到弄清教育現狀、發展趨勢和規律的方法。
實驗研究法:是通過對實驗對象施加新異實驗變量,并對環境干擾因素加以控制,然后觀察實驗對象變化的方法。
廣義教育:是泛指一切有意識地影響人、培養人的活動,這種活動的結果在不同程度上都可能使人增長知識才干或影響人的情感、個性的發展。
狹義教育:狹義的教育就是學校教育。所謂學校教育,是由社會專門組織的,對青少年一代身心成長有目的、有計劃地施加影響,以期把它們培養成為社會需要的人的活動。
教師的體態語言:是指教師運用面部表情、身體姿勢、眼神動作等表達某種思想感情,傳遞信息的一種特殊語言。
教師職業道德:是從事某一職業所必須遵循的行動規范。
教育機智:教師在處理各種突發的教育問題時,要有能夠迅速作出判斷并進行快速反映的能力。
教師資格:是指教師任職所需要的學歷與道德修養及能力標準。
《大教學理論》:被19世紀英國哲學家的約翰穆勒稱作是"整個文化教育領域中古代思想的百科全書。
文化(廣義和狹義):廣義:指人類社會歷史實踐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狹義:指精神文化,是各種社會意識形態的總和。
文化融合:將不同質,不同源的文化綜合起來,從而形成新的文化,是文化發展的法則之一。
人的發展:是指個體從出生到成人身體和心理等方面的發生、發展及變化過程。
年齡特征:是兒童發展過程中呈現的一般的、典型的、木質的共同特征。
遣傳(遣傳素質):指個體從先代那里繼承下來的解剖的生理特點。
環境(廣義和狹義):包括自然和社會環境兩方面。是指個體生活在其中并受其影響的客觀世界。
德育:是對受教育者進行系統的思想教育、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的總稱。
智育:是對受教育者進行系統的知識、技能和能力的教育。
美育:是對受教育者進行的審美觀點。
學制:是學校教育制度的簡稱,是一個國家各級各類的學校體系,它規定了各級各類的學校的性質、任務、入學條件、修業年限以及彼此之間的相互關系。
雙軌制:由縱向劃分的學校系統占絕對優勢的學制結構就是~
單軌制:由橫向劃分的學校階段占絕對優勢的學制結構是~。
課程:是指各級各類學校為了實現培養目標而規定的學習科目等表達某種思想感情,傳遞信息的一種特殊語言。
講授法:是指教師通過口頭語言向學生系統連貫地傳授知識的方法,它包括講解、講讀、講演、講評五種方式。
法律方法的特點:權威性、規范性、嚴肅性。
經濟方法:是指學校管理者運用工資、獎金等經濟手段或措施進行管理的方法。
經濟方法的手段主要包括:工資、獎金、補貼加薪、待遇、實物、罰款以及經濟制度和經濟政策等等。
經濟方法的特點:利益性、公平性、即效性。
教育方法:是指學校管理老通過說服教育、啟發覺悟使受教育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積極性和自覺性的方法。
教育方法是實施各種管理方法的先導,它為人們的工作行為提供了思想基礎。
學校管理體制:是指學校內部實行領導和管理的組織體系和制度,它規定了學校領導和管理力量的地位、作用、職權范圍、彼此關系,規定了組織機構。
校長負責制:是指學校工作有校長全面負責,黨支部起保證監督作用,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的校內領導體制。
校長負責制度:是指學校工作由校長全面負責。黨支部其保證監督作用,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的校內領導體制。
校長負責制的制約機智是黨支部的保證監督以及職工參與民主管理。
學校組織機構系統:是指為了實現管理目標的學校各部門、各單位的有機組合,是將學校的職位任務、人員按照一定的原則組合去來的完善的結構體系。
教育立法:是指國家立法機關會依照法律程序制定有關教育法律的活動。
我國教育法規體系:以《教育法》為核心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教育法規體系,
《教育法》:即教育基本法,是依據憲法制定的調整教育內部、外部相互關系的其本法律準則,被稱為"教育的憲法"或教育法規體系的"母法",1995年3月18日由8屆人大3次會議通過的《教育法》是我國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的根本大法。
《教育法》:確立了我國教育是社會主義教育的性質。
《教育法》規定了我國的教育方針是:"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國家教育考試制度是由國家授權或批準的,有實施教育考試機構承辦的一種考試制度。學士學位由國務院授權的高等學校授予,博士、碩士學位由國務院授權的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授予。
《教育法》:第五十三條對教育投入的體制做了規定:"國家建立以財政撥款為主、其他多種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為輔的體制。"
《教育法》對教育投入規定了"兩個提高""三個增長"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師法》:(簡稱《教育法》)于1993年10月31日屆入大常委會四次會議通過,1994年1月日起,實行。它的頒布實施體現了黨和國家對人民教師的重視,對保證教師的合法權益、提高教師隊伍的社會地位,造就一支具有較高的思想品德和業務素質的教師隊伍、促進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發展,將產生積極的影響。
教師聘任制:是學校與教師在道德雙方地位平等的原則下,簽定聘任合同,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的一種制度,它是當前為適應社會主義經濟發展而進行的教師任用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
《教師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不低于或者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
教師考核內容包括:思想政治、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和工作成績、即德、能、勤、績國家對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應當免收學費,省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助學金的發放辦法。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應當入學校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可以推遲到七周歲入學。
事實義務教育的階段與步驟: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可分為初等教育和初級中等教育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實施初等義務教育;第二階段,在實施初等義務教育的基礎上實施初級中等義務教育。
教育評價:是運用專門的技術手段對教育活動的價值作出平定的活動。
是非題、選擇題、填空題
統計分析法:
如反映數據集中趨勢的有平分數、眾數、中位數:反映數據資料離散趨勢的有標準差、方差、平均差等特征值。
相對評價:是在被評價對象的集合中選取一個和若干個作為基準,然后把各個評價對象與基準進行比較,或者是用某種方法排比成順序。
個體內差異評價的結論表示方式有數值和評語兩種。縱向評價主要采用評語方式指出個體的有時和不足。縱向評價多采用數值方式來反映個體發展的趨勢和進步程度。
學生思想品德評價是德育評價的重點和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