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搭建公正選人用人平臺,保證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素質,增強事業單位活力,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以及《遵義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我縣2012年教育系統進人計劃,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并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特制定遵義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教育系統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 考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政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考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體檢、考核(政審,資格復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考單位及職位
全縣中小學及幼兒園新增教師215名,其中:高中教師12名、職校教師8名、初中教師34名、小學教師81名、幼兒教師40名(其中定向招考9人,是指面向“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一村一大”等大學生招聘),校醫5名,財務5名,管理人員30名(其中定向招考10人,是指面向“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一村一大”等大學生招聘)。具體職位詳見《遵義縣2012年公開考試招聘教育系統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職位表》附件一(1-6)、附件二。
三、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1、本縣戶籍(2012年6月1日以前落戶本縣,含未落戶本縣的原本縣籍應往屆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報考學前教育教師崗位且為幼師專業的畢業生可放寬到全日制中專學歷);
2、外縣戶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畢業生(僅限報考縣職校對應專業的雙師型教師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重點院校(“211工程”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僅限報考中學教師崗位)。
3、在我縣服務的定向生不受戶籍限制。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品行端正;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4年5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報考教師應具備下列條件:
(1)本縣戶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及以上學歷、具有教師資格證;外縣戶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重點院校(“211工程”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教師資格證,選報學科時應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上學科相對應。
(2)英語水平達四級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英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可以報考義務教育階段的英語教師。
(3)非師范類專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畢業生,可以報考縣職校對應專業的雙師型教師崗位(無教師資格證也可報考)。
(4)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畢業生,必須具有師范類對應專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5)報考學前教育教師崗位的畢業生: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和藝術類專科及以上學歷,需有教師資格證書;②定向招考計劃不限專業和教師資格證;③全日制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含中職>幼師<學前教育>專業的畢業生可報考。
4、報考財務崗位人員應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會計及相關專業;
5、報考校醫崗位人員應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臨床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中西醫結合專業;
6、報考管理崗位人員應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
7、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在職人員(即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
(2)現役軍人、在校生;
(3)定向到具體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4)被辭退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處分期內的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資格初審
1、報名及資格初審時間三天:2012年 6月 25日至6 月2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遵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
3、注意事項
①報名時,須持報到證、畢業證書(2012年應屆畢業生因特殊情況暫無畢業證書的,持學校畢業證明、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教師資格證(報考教師崗位)、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張。
②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填寫《遵義縣2012年公開考試招聘教育系統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報名表》。
③報名時繳納考務費150元。
4、如出現某個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則對該職位招考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招聘職位調整或取消的情況通過遵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zyxrb.com)和遵義縣教育網(www.zyxjy.net.cn)向社會公布。報考人員原報考的職位被取消后,經本人同意,可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招聘職位參加考試。
開考比例按報名時符合條件獲得準考證的人數為準。報名后由于自身原因未參加筆試者,計入開考比例,其各項成績均按“0”分計算。
5、《準考證》的領取時間為:2012年 7月4日至 7月 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領取地點:考生報名處。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
(一)筆試
1、筆試由縣招考辦委托縣外專業命題機構統一命題、制卷等,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報考教師崗位人員(職校除外)的筆試內容由專業知識(占70%)和綜合知識(占30%)兩部分組成。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所報學科專業知識(高考難度)(學前教育教師筆試內容為幼教大綱內容);綜合知識內容包括: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的時事政治、貴州省省情、事業單位基礎知識、《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等知識。
報考管理、財務、校醫、職校崗位筆試為考綜合知識,內容為: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的時事政治、貴州省省情、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等方面的內容。
2、筆試時間:2012年 7月7日上午9:00—11:30
3、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4、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戶籍證明)原件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二)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工作由縣招考辦負責組織,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全過程的監督和指導。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專業技能測試采取現場答辯的方式進行。
1、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名額3:1的要求,從高到低確定專業技能測試對象,若筆試成績并列的末位考生,同時參加專業技能測試,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職位招考計劃數的考生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本次招考同學科筆試平均成績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2、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戶籍證明原件)和《筆試準考證》方能抽簽進入考場參加專業技能測試。
(三)成績計算
筆試、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7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3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70% 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考試成績均實行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六、體檢
1、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學科同層次按擬聘崗位名額1:1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體檢對象。若報考同一職位考生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
3、若體檢不合格者,由本人書面申請可復查1次。復檢不合格者,則取消考核(政審)資格。
4、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5、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七、考核(政審)
(一) 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核(政審)對象。對考核(政審)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核,同時復查其報考資格。考核辦法:審查考生的學籍檔案;往屆考生畢業至今的表現,由當地派出所出具證明,在外務工的考生表現,由所在工作單位出具證明。考核(政審)標準另附。考核(政審)不合格者(含自愿 放棄的),則取消聘用資格。
(二)下列考生取消聘用資格。
(1)考生若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且三年不得參加我縣各類招考,同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截止到2012年7月30日,應屆畢業生未能提供招聘職位所需的學籍檔案、畢業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者,取消聘用資格。
(3)經縣公開考試招聘教育系統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八、公示
1、根據招聘工作程序分階段按規定進行公示。
2、擬聘公示,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體檢及考核結果,由招聘領導小組在考核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按人事管理權限,同學科和同層次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若總成績相同,則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優先)擇崗確定擬聘人員,并通過遵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媒體公示7個工作日。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縣招聘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九、聘用
1、 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管理權限上報遵義市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根據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履行聘用手續。在聘用過程中,嚴格按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復的崗位進行辦理,不允許調換,若考生不簽訂聘用合同或不服從聘用的,作自動棄權處理,取消聘用資 格。
2、凡體檢、政審和因各種原因被取消聘用資格的,不再進行遞補。
3、凡聘用的新增人員原則上三年內不能調動。
十、紀律要求
1、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對違反規定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等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招 聘過程中,負責招聘工作的相關人員,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者,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2、考生注意事項:
(1)考生電話通訊要24小時開通,且近期不應變換電話號碼,以便聯系。
(2)在招聘工作中,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各項事宜通知,超出辦理時限和不按規定辦理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咨詢電話:0852-7222381
0852-7221762
監督電話:0852-7222175
十一、本《簡章》由縣公開招聘教育系統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市招考辦裁決。
附件二:專業教師招考報名范圍.xls
遵義縣公開考試招聘教育系統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二0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