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縣鄉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8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1、已在我縣人社局或教育局報到登記、具有東平常住戶口(本人戶籍不在東平但父母一方為東平戶籍或配偶為東平戶籍的也可參加招聘),尚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大專以上畢業生(即高中或初中畢業直接考入普通大專以上院校的畢業生);我縣在崗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三支一扶”畢業生;已在企業就業的全日制普通大專以上畢業生(須東平戶口),經單位同意也可參加招聘。
2、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3、符合招考計劃所規定的崗位專業、學歷等相關要求。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在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學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拒不履行兵役義務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在各級各類招考中被考試主管部門認定具有考試作弊行為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允許報考。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3年11月27日9:00-12月1日16:00。
網上初審:2013年11月27日10:00-12月2日16:00。
報名網址:東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dongping.gov.cn
東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dp-lss.gov.cn
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專業,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應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網上初審。縣人社局安排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
3、網上繳費。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網上審核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于2013年12月2日16:00前登錄東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東平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2013年12月5日-7日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100元。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報名人數達不到1:2比例的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該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予以核減。對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給予一次改報其他符合條件崗位的機會。
由我省、市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經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的(2009、2010、2011年招募或續聘的);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2011或2012年度服役期滿退伍,符合我縣接收安置條件,退伍后到縣民政部門辦理報到手續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可以報考“定向崗位”。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需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東平縣城稻香街007號)提交《東平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學歷學位證書、報到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以上證件的復印件。本人戶籍不在東平但父母一方為東平戶籍的,須出具父母一方的單位證明及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子(女)證明。配偶為東平戶籍的,須出具配偶方的單位證明及結婚證。已在企業就業的,須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2013年應屆畢業生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或已經正式參加工作的,須由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如不能按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的,視為自動放棄。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資格審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報考“定向崗位”的應聘人員,在審核通過,網上繳費完成后,于12月2日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資格確認手續。確認時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包括:除出具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人社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選聘到村任職大學生要出具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和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且今后5年內不得參加我縣范圍內組織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特困家庭報考人員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可免收考務費。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鄉家庭考生提供民政部門頒發的《低保證》;山東省高校認定的特困生提供《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免收考務費采取先網上交費,資格審查屬實后再退還的辦法,于12月4日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手續。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采取異地命題、異地閱卷、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醫學類職位筆試內容為衛生與醫學基礎知識;其他職位筆試內容統一為政治、經濟、法律、管理、人文、科技、寫作等方面的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12月8日上午9:00-11:00。其他事項見準考證。
筆試采用百分制計分。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合格分數線,由招聘工作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應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1:2比例的崗位,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東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
(二)面試
面試方法根據招聘崗位實際需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從事報考職位所應具備的綜合能力、基本素質和職位適應能力。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網上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核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和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組織體檢和考核。對體檢和考核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從同一崗位其他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如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依次按筆試成績、學歷層次、特困生、省優秀畢業生的順序確定次序。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核,同時對考核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五、公示和選崗
對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按進入體檢環節時排列的名次依次選擇工作崗位。工作崗位一旦選擇不允許改動,不按規定選擇崗位的,按自愿放棄處理。選崗結束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
六、管理方式和有關待遇
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暫行辦法》的規定,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工資待遇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十五條“在征集期間,應征公民被征集服現役,同時被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錄用或者聘用的,應當優先履行服兵役義務;有關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應當服從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需要,支持兵員征集工作”規定,凡公開招錄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符合征集條件的,應進行兵役登記,體檢政審合格符合服現役條件,經縣人武部批準應服現役。無正當條件和理由,拒不服現役的,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六十六條第二款“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征集的”,“拒不改正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升學”規定,取消事業單位招考的編制,自謀職業,并且兩年內不準報考。
邀請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其他有關事宜按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本《簡章》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8)2830076;15662088107
東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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