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根據編制和崗位空缺情況,按照從緊掌握、逐步補充的原則,2013年全區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計劃總數為20人,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見《泰州市高港區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9月14日至1995年9月15日期間出生);
4、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對象
1、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報考不受戶籍(指社會人員,下同)或生源地(指應屆畢業生,下同)限制,其他具有泰州市戶籍的各類人員或為泰州市生源的應屆畢業生以及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兩地分居、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可報考符合招聘條件的相應崗位,戶籍狀態截止時間為2013年9月15日。
2、定向招聘省、區聘大學生村官的崗位,招聘對象為:聘期已滿3年且考核合格,現仍在高港區管轄范圍內的村(社區)任職的省、區聘大學生村官。
3、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報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泰州市高港區委組織部(以下簡稱區委組織部)、泰州市高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人社局)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簡章、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核與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八個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簡章
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分別通過高港區人民政府網、高港黨建網、高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高港電視節目中心向社會公布本簡章及招聘崗位計劃等。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
報名工作采用現場集中報名方式。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和相關證明材料及復印件辦理報名手續,同時繳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張,報名費98元。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但須同時提供代為報名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
2、報名時間
2013年9月14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3、報名地點
區人社局人力資源市場(高港區港城路34號)。
初審合格人員于2013年9月17日下午3:00-5:30憑本人身份證到區人社局人力資源市場領取筆試準考證。
4、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根據自身條件,對照本簡章規定,填寫《泰州市高港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可在指定網站下載),工作人員根據報考人員身份證及報名表中提供的情況,對照規定條件審核后,辦理報名手續。
(2)報考人員應對所填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因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影響考試的,由本人負責。故意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及考試資格。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另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考生報考時,須符合《崗位計劃表》中關于專業的要求。專業參照《泰州市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專業參考目錄(試行6)》。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系相近專業的,可向區人社局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區人社局將及時公布“專業添加目錄”,報考人員可按正常程序報名。專業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9月15日上午12時。
(5)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報上級招聘主管部門研究確定是否核減或取消崗位計劃,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為9月16日上午9∶00—10∶00。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考生,可憑相關證件減免報名費。
(三)筆試
1、筆試方式和內容。筆試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筆試實行百分制計算,采用閉卷考試方式,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公文寫作等。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2、筆試時間為2013年9月21日上午8:30-11:30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在指定網站公布。
(四)資格復核與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同分跟進)。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崗位,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面試。
2、資格復核
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對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核。屆時,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戶口簿(戶籍證明)等;(2)按政策性安置條件報考的考生應提供相關證明;(3)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學位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4)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5)面試費100元。考生所提供證件、證明均為原件及復印件,對不能按上述規定提供有效證件、證明材料或資格復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3、面試組織
面試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負責組織。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成績為百分制,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60分及以上)。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主考官當場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4、總成績計算
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比例計算考生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兩位,未參加面試的考生或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計總成績)。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擬聘崗位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布。體檢標準按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
參加體檢的社會在職人員、已簽訂合同的應屆畢業生,須在體檢前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體檢資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負,并在報考同崗位面試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在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的指導下,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規定組織實施。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面試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七)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八)聘用
所有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序報區人社局審批,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領取《聘用通知書》。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解除。逾期不報到(時間以《聘用通知書》上注明的報到時間為準),視為聘用審批后自動放棄。
擬聘人員在簽定聘用合同前明確放棄聘用的,從該崗位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擬聘人員在聘用合同簽定后放棄聘用的,不再遞補。
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本次聘用的人員一律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如今后所在單位符合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條件并被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聘用的人員將分流到相同經費渠道的事業單位,不服從安排的,則終止聘用關系,由本人自謀職業。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一經發現即取消考生的考試或聘用資格。招聘工作接受區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簡章由中共泰州市高港區委組織部、泰州市高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6966170(區委組織部)
0523—86966546(區人社局)
監督電話:0523—86966163(區紀委)
指定網站:
高港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gaogang.gov.cn)
高港黨建網(http://www.gaogang.gov.cn/dj/index.htm)
高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gghrss.gov.cn)
附:《泰州市高港區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rar》
中共泰州市高港區委組織部
泰州市高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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