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寧波市委黨史研究室(寧波市人民政府地方志辦公室)公開招聘寧波市史志研究中心工作人員公告(一)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委黨史研究室人員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市委黨史研究室下屬單位寧波市史志研究中心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史志研究中心是中共寧波市委黨史研究室所屬從事公益服務的相當于行政正處級事業單位(公益一類),現有工作人員1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3名,碩士研究生7名。
主要承擔地方歷史、黨史、市情、要事文獻資料的征集、整理、研究、收藏、展示、傳播、對外合作交流和信息化工作;開展黨史、國史、地方志重大課題研究和學術交流;參與研究、編纂、撰修中共寧波歷史基本著作、專門史、編年史和寧波市志、寧波年鑒;開展以史鑒今、資政育人等公共咨詢服務活動;開展地方歷史文獻、黨史文獻的開發利用工作;指導革命遺址保護、黨史紀念場館的管理和黨史教育基地的建設;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學歷、專業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 單位 |
招聘 崗位 |
人 數 |
崗位職責 |
招聘學歷 (學位)及專業要求 |
招聘 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寧波市史志研究中心 |
專 技 |
2 |
寧波地方黨史、方志資料的征集收藏、編纂整理、撰修研究、傳播交流、開發利用,公共咨詢服務,組織承辦國際國內相關領域學術交流和業務培訓。 |
歷史學(歷史地理學、中國近現代史、中國古代史、專門史)、法學(中共黨史、社會學、民俗學、人口學、法律史、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專業; 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全國 |
40周歲及以下。 |
注:學位學位、職稱的取得時間以及年齡和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國外(港澳臺)留學回國(境)人員報名時需已經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1月15日24:00時
2、報名辦法:先登陸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nbhrss.gov.cn/)或中國·寧波史志網(http://www.cnbsz.org.cn),下載并填好報名表,在規定時間內將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畢業證書(學位證)復印件、專業技術任職證書或公布文件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復印件掃描后發至郵箱(dsyjs01@163.com)。
3、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向初審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4、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應聘人數為3至5人時,相應核減1個招聘指標;應聘人數為1至2人時,取消招聘)。
5、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名單將于11月18日在中國・寧波史志網上公布(http://www.cnbsz.org.cn)。請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于2011年11月20日前登陸中國・寧波史志網(http://www.cnbsz.org.cn)網查看結果。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直接面試辦法進行。
1、面試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請考生帶好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學位證)、專業技術任職證書或公布文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參加復審。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憑《面試通知》和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成績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面試成績和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中國・寧波史志網(http://www.cnbsz.org.cn)網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網上下載體檢通知(或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招聘人員名單由招聘單位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中國·寧波史志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聯系人:樊孟軍,電話:0574-87284408,傳真:0574-87288239。
招聘監督電話:0574-87283580
中共寧波市委黨史研究室
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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