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提高社區管理服務水平,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若干名社區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數量
本次共招聘社區副職3名,社區工作者8名(男性4名,女性4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招聘對象為寧波市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鄞州區、鎮海區、北侖區戶籍(以報名日戶口所在地為準),且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2、思想政治素質較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和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3、有志于社區工作,事業心責任感較強,具有吃苦耐勞、樂于奉獻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組織協調能力,能熟練操作電腦。
4、應聘社區副職的要求為中共正式黨員,男性40周歲以下(1973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女性35周歲以下(1978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并要求在社區專職工作者崗位上工作滿五年且目前仍在崗的社區專職工作者。現任社區副書記(副主任)及以上職務的,不受工作年限限制,且年齡可再放寬兩年。
5、應聘社區工作者的要求32周歲以下(1981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經歷。
三、招聘程序和時間安排
此次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分公開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等步驟進行。
1、公開報名。報名時間:2013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報名地點:寧波市興寧東路228號人力資源大廈A406
報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證、戶口薄(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或所在地戶證中心戶籍證明)、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張;②復轉軍人、具有社會工作職業資格的人員請同時隨帶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③報考本街道社區工作者崗位(戶籍地和居住地都在該街道)的,請隨帶居住地社區居委會證明。
報考者須接受現場資格審查。報名人數低于招聘職位指標3倍的,視情相互調劑招聘職位指標數或核減招聘職位指標數,具體以補充公告為準。
準考證領取時間:2013年11月20日至11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領取地點:寧波市興寧東路228號人力資源大廈A406。
2、筆試。報考者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社區工作基礎知識》和寫作。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加附加分,按招聘指標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現任社區副職以上的,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并不占進入面試指標。
附加分條件:戶籍在孔浦街道并居住在孔浦街道的居民報考本街道的筆試加2分;復轉軍人報考的筆試加1分;獲得國家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的筆試加2分。附加分可累計。
3、面試。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面試結束后,應聘社區副職的按照在面試合格者中,以招聘指標數的1.5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應聘社工的按照在面試合格者中,筆試成績加附加分占30%,面試成績占70%,合成總成績,以招聘指標數的1.5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國家招考公務員的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個人自理,體檢不合格者淘汰。體檢安排另行通知。
5、考核。考核對象按招聘指標數在體檢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同時可酌情在報考同職位的體檢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順次遞補。
6、聘用。考核合格者,經公示3天無異議的,經區審核同意后,由街道勞動管理站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以后的有關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照街道有關規定執行。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弄虛做假或不服從組織統一安排者,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或解除勞動合同。聘用人員不足時,可酌情從體檢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順次補錄。補錄人員的體檢、考核由街道自行組織,報區民政局備案。
報考咨詢電話:87629252、87624018
報考監督電話:87668835
寧波市江北區民政局
2013年11月6日
筆試試題推薦: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試題
筆試真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筆試真題
面試常見問題匯總: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面試真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面試真題
事業單位考試大綱: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大綱
教師招考專題:最新教師招聘信息發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