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機關服務中心是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科級建制。現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文件規定,決定公開招聘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招聘相關人員,確保聘用人員素質。
二、招聘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崗位為管理崗位,共招聘1人,具體崗位情況和要求見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國家、省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人員薪酬標準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基本條件
(1)招聘崗位要求(見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團隊合作意識強。
(3)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4)有志于從事法院工作,具有扎實專業基礎知識,較強的專業技能水平及語言表達能力。
(5)無違反計劃生育紀錄。
(6)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7)招聘對象主要面向東莞戶籍人員。
2、報名方法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需登錄東莞市人力資源網或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網頁下載并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黑鋼筆填寫或打印)一份,并附上個人簡歷。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應聘人員須現場親自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
報名提交的資料(現場審核后,歸還證件原件):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張。
3、報名時間:2013年11月25日至27日。
4、報名地點: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三樓1310辦公室(東莞市長安鎮莞長路158號)。
(二)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由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負責報考資格審核,并向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現場發放準考證,通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
(三)考試
采用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筆試和面試成績均設定60分入圍分數線,60分及以上者入圍。
1、筆試
時間:2013年12月7日上午9:30~11:30。
考生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時間為2小時。招聘崗位報考人數與擬招聘人數達不到3:1,該崗位取消招聘,以符合招考比例。在筆試成績入圍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的1:3的比例進入面試。如面試人員達不到1:3,按實際入圍面試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面試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務信息網、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網站進行公布。
2、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成績當場宣布。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試結束后,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
(四)體檢
組織體檢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進行體檢。
(五)考察
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考察。進入考察階段人員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鑒定原件及復印件。
(六)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同時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局政務信息網、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網站公示。
如因體檢或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二十七條執行。
(七)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批聘用。
(八)結果備案
在簽訂聘用合同后,將招聘結果報東莞市人力資源局備案。
五、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合同無效。
(二)有關招聘事項及考試成績等,可登陸東莞市人力資源局政務信息網、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網站查詢。
咨詢電話:0769-89889300,89889303;聯系人:王慧鴻、鄺雪平
附件:
1.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機關服務中心2013年公開招聘崗位表.rar
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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