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明確所屬技術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直屬事業單位寧波市計量測試研究院、寧波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寧波市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6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計量測試研究院(寧波市衡器管理所)是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直屬的公益二類財政部分補助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實施全市量值統一任務,并依法實施對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企事業單位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以及行政監測、司法鑒定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以及其它各類計量器具的檢定、校準、檢測及修理工作。
寧波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是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直屬的公益二類財政部分補助事業單位,主要承擔授權或委托范圍內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產(商)品質量第三方仲裁檢驗和政府委托的產品安全檢查工作,承接國家、省、市各級部門下達的科研任務。
寧波市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是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直屬的準公益類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主要承擔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法定檢驗任務。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范圍及資格條件
詳見附件1《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公開招聘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3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報名辦法: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請應聘人員根據報名要求攜帶相關資料在指定時間至指定地點現場報名。現場報名詳細地址及聯系電話詳見公告附件1《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公開招聘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報名時需攜帶以下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表(公告附件2,請下載并填好)、近期免冠一寸證件照3張、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復印件(集體戶口的提供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頁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勞動(聘用)合同(或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出具并加蓋公章的能證明從事相關行業或崗位任職工作經歷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其中,寧波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的電磁兼容(EMC)檢測、材料檢測崗位,報名人員也可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時,請將上述證件、材料原件的掃描件,和填好的報名表(公告附件2)電子文檔,發送至Nbzjy@nbzjy.gov.cn(郵件主題請寫“XXX應聘電磁兼容(EMC)檢測崗位”或“XXX應聘材料檢測崗位”)。采取網上報名人員在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前還要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請攜帶上述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證件、證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與報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環節。
3、資格審查:招聘單位于3月25日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于3月26日電話通知應聘人員資格審查結果。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應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4、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人數之比不能低于3:1。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崗位計劃人數之比不足3:1時,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數個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1個的予以取消)。
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公告以及通過資格審查進入考試環節的人員名單于3月26日下午17:30前在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www.nbzj.gov.cn)上發布。應聘人員于3月27日前從網上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寧波市計量測試研究院的計量儀器檢定技術研究崗位,和寧波市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的承壓類特種設備檢驗、機電類特種設備檢驗崗位,采取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寧波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的電磁兼容(EMC)檢測、材料檢測崗位,采取專業技能測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應知應會的綜合基礎知識,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獨立機構命題和閱卷。筆試總分為100分,時間為3月28日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和具體考試事項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15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www.nbzj.gov.cn)上公布。
2、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內容為招聘崗位必須具備的(綜合)專業知識和技能,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專業技能測試的時間、地點和具體考試形式由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另行公告。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測試,未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測試的,視作放棄測試權利。
寧波市計量測試研究院的計量儀器檢定技術研究崗位,和寧波市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的承壓類特種設備檢驗、機電類特種設備檢驗崗位,根據筆試(100分)+專業技能測試(100分)的合計成績(200分)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寧波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的電磁兼容(EMC)檢測、材料檢測崗位,根據專業技能測試成績(100分)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和進入面試環節的人員名單,于專業技能測試結束7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www.nbzj.gov.cn)上公布。進入面試環節的人員可在網上下載打印《面試通知書》。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養,以及應聘人員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問題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未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權利。如出現放棄面試情況,空缺面試名額不再遞補。
4、成績
寧波市計量測試研究院的計量儀器檢定技術研究崗位,和寧波市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的承壓類特種設備檢驗、機電類特種設備檢驗崗位,按照筆試30%+專業技能測試30%+面試40%計算總成績。寧波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的電磁兼容(EMC)檢測、材料檢測崗位,按照專業技能測試50%+面試50%計算總成績。計算考試總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寧波市計量測試研究院的計量儀器檢定技術研究崗位和寧波市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的承壓類特種設備檢驗、機電類特種設備檢驗崗位按筆試成績排序,寧波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的電磁兼容(EMC)檢測、材料檢測崗位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排序。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www.nbzj.gov.cn)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網上下載體檢通知(或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憑身份證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調整2010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項目和標準的通知》(浙人社發〔2010〕90號)以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及時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人事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574-87841720。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7836054。
附件1: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公開招聘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2: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公開招聘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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