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鎮海區公開招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寧波市鎮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考指標
全區共招考45名,詳見《2014年鎮海區公開招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求計劃表》(以下簡稱《需求計劃表》,附件1)。
二、招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
2、年齡要求: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至7月31日,其中在校學生實習、掛職等不計算工作經歷時間。
3、符合招考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要求。高于崗位要求學歷、職稱條件的可以報考。社會人員須在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職位要求的各類資格證書;應屆畢業生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職位要求的各類資格證書,未取得者取消錄用資格。要求為“全日制”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4、具有寧波市常住戶口的社會人員(以2014年6月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寧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具體詳見《需求計劃表》)。研究生學歷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學歷或研究生學歷報考,戶口不限。(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在2014年7月30日前取得)。
5、留學人員報名時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中小學教師報考需征得所在學校同意。
6、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詳見《需求計劃表》,《需求計劃表》中有具體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招考辦法和程序
本次招考統一按崗位招考。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4年6月15日-6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報名地點:鎮海區人力資源市場(招寶山街道工農路1號)。
3、報名所需攜帶的材料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或所在地戶證中心開具的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相關從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部分崗位需要按規定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等相關證件(證明)。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張。
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4、報考者填寫《鎮海區公開招考錄用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可到鎮海區人力社保局網站www.zhhrss.gov.cn下載填寫),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并按報考崗位要求接受現場資格初審。
5、收費:資格初審合格者繳納考務費40元。
6、合格報名人數低于招考崗位數1:3倍的比例,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考崗位指標。
7、考生于2014年6月24日上午10:00-6月28日,自行到鎮海區人力社保局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時間初定為2014年6月28日上午,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報考者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缺一不得進入考場。
筆試考一門。鎮海區政府電子政務信息中心項目管理、鎮海區政府電子政務信息中心網絡運維、鎮海區新聞中心文字記者、鎮海區新聞中心廣播電視技術支持、鎮海區新聞中心全媒體記者、鎮海區文化館編導崗位筆試內容為崗位相關專業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滿分為100分;其他崗位的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滿分為100分。本次筆試不提供相關參考用書。筆試成績將在鎮海區人力社保局網站上公布。
(三)面試(專業測試)
筆試后,全區統一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對合格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招考指標3個以下的崗位按1:3比例,招考計劃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確定面試(專業測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其中鎮海區文化館編導、鎮海區新聞中心全媒體記者、鎮海區新聞中心播音主持崗位面試形式為專業測試,面試(專業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專業測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四)體檢
筆試、面試(專業測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滿分為100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筆試成績相同,則另加考筆試)。按各單位招考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人力社保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人力社保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政策執行。
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體檢不合格者或放棄體檢者淘汰,是否按順序遞補由招考單位主管部門研究后決定,報區人力社保局同意。
(五)考察
考察參照《2014年寧波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辦法》執行。考察還須審核報考資格,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定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錄用辦法
考察合格者,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辦理事業人員錄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實行人事代理。
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辦理錄用手續的同時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對不能按時報到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錄用資格。在辦理錄用或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簡章由鎮海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各招考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需求計劃表》。
咨詢電話:0574-86290194
舉報電話:12388
附件:1、2014年鎮海區公開招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求計劃表.rar
寧波市鎮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