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寧波市委辦公廳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委辦公廳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市委辦公廳下屬事業單位寧波市市級機關公文交換中心決定面向寧波市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市級機關公文交換中心為寧波市委辦公廳下屬的主要以專業技術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分類類別為公益一類,機構規格相當于行政正處級,經費預算形式為全額財政補助。主要承擔市級機關單位(副局級含以上)、駐甬部省屬單位、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鄞州區相關往來公文(涉密文件)、資料的交換服務的日常管理工作,為各單位公文交換提供場所、設備及其他服務。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寧波市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 單位 |
招聘崗位 |
崗位 類別 |
人數 |
招聘專業及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 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寧波市市級機關公文交換中心 |
計算機管理及維護 |
專技 |
1 |
計算機類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
面向 寧波市 |
中共黨員、有從事本專業工作經歷、年齡30周歲以下 |
文秘 |
1 |
文秘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
面向 寧波市 |
備注:學歷取得和年齡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屬于留學回國(境)人員報名時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3月10日9:00至3月16日16:00。
2、報名地點和聯系方式:
本次報名采用網絡報名。報考者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首頁“考試報名”,選擇進入“寧波市委辦公廳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進行網上注冊報名。注冊報名時,要如實填寫本人信息及報名表,必須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JPG格式,照片在30K以內,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未上傳照片的,不予資格審查),逾期不再受理。
3、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3月17日—3月18日。
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報考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向初審未通過者說明理由。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提供信息不全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4、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5、查詢初審結果及繳費確認
時間:2015年3月19日9∶00—3月20日16∶00。
已報名人員登陸中國寧波人才網“考試報名”,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注:繳費確認完成才算報名成功)。筆試考務費標準:40元/人(浙財綜字[2007]7號)。
6、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5年3月26日9∶00—3月27日16∶00。
已報名并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首頁“考試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和招聘崗位應知應會或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筆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筆試時間定為2015年3月28日9時至11時,筆試地點和具體考試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資料:2015年寧波事業單位考試筆試復習資料[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政府網(http://gtog.ningbo.gov.cn)-人事信息—事業單位招聘欄目上公布,進入面試的考生可在網上下載《面試通知》。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面試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
2、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聘單位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具體資格復審時間、地點,招聘單位會電話通知考生本人(請保持通訊暢通),請接到通知的考生準時參加資格復審。復審時須攜帶:填好的《寧波市市委辦公廳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復印件(集體戶口的提供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頁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國境人員憑學歷認證書)、勞動合同(或養老保險交費憑據)和單位出具從事本專業工作經歷證明;證件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復審不合格或有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在參加筆試合格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并按時參加資格復查。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問題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試憑身份證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者視作放棄,所空缺的面試名額不替補。
面試資料:2015年寧波事業單位考試面試復習資料
4、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面試成績和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政府網(http://gtog.ningbo.gov.cn)-人事信息-事業單位招聘欄目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網上下載體檢通知(或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聯系電話:89183532,89182415,監督電話:87182672
附件:中共寧波市委辦公廳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中共寧波市委辦公廳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