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4個類別6個學科71人,具體見附件1):
1、高中教師5人; 2、小學教師14人;
3、特殊教育教師2人; 4、幼兒園教師50人 。
二、招聘對象與條件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2、年齡30周歲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尚未在公辦單位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畢業生。
3、應聘高中教師應具有研究生畢業(要求本科、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一致且與所報考學科崗位專業對口)、“985工程”高校或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北京師大、華東師大、東北師大、華中師大、西南大學、陜西師大共六所,不含分校或辦學點)本科畢業學歷。應聘小學、特殊教育、幼兒園教師應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特殊教育教師須取得特殊教育專業畢業證書。
4、應聘高中教師須取得相應學科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小學教師須取得相應學科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應聘特殊教育教師須取得特殊教育或相應學科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幼兒園教師須取得幼兒園(學前教育,含學前教育英語等學科方向的)教師資格證書或音樂、舞蹈學科教師資格證書。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應聘高中教師按規定不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直接進行面試。筆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資格初審、復核、面試、考核、體檢等工作由區招聘領導小組組織,擇優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小學、特殊教育、幼兒園教師(參加全省統一筆試對象)
(1)報名時間:2012年4月1日~4月10日。
(2)報名方式與收費:采取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方式,請登錄福建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eeafj.cn/)教師招考專欄。
(3)資格初審: 由區招聘領導小組負責。
(4)注意事項:應聘對象在本區只能報考一個學科崗位,小學、特殊教育、幼兒園教師崗位不能兼報。
2、高中教師(按規定不參加全省統一筆試對象)
(1)報名時間:2012年4月1日~4月10日(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秀嶼區教育局302室 聯系人:陳老師
聯系電話:0594-5894433 。
(3)隨帶證件:
①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②身份證(未辦理身份證的提供戶籍證明);
③畢業證;
④教師資格證書;
⑤報到證。
應聘對象須由本人到指定地點報名,提交相關材料并如實填寫《2012年秀嶼區公開招聘高中新任教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見附件2,自行下載,并貼上近期免冠照片)。2012屆畢業生隨帶以上1-2項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往屆畢業生隨帶以上2-5項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碩士及以上學歷的研究生還應提供本科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二)筆試
1、筆試對象:經資格初審后,報考人數與擬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方可開考;比例不足3:1的,由區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報考高中、幼兒園教師崗位若報考人數未達規定比例要求的不受比例限制。
2、筆試時間與地點:4月21日,地點以考試機構核發的《準考證》上的通知為準。
3、筆試內容與計評分辦法:
筆試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兩部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師德規范、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和心理學基礎知識、新課程理念等;專業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專業主干知識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課程理念與教學方式的應用。筆試成績按照教育綜合知識考試成績的40%與專業知識考試成績的60%之和計算。
4、筆試加分對象與標準:
根據省公務員局、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三支一扶”辦《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參加福建省級和設區市級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報考縣區事業單位,筆試總分加5分(百分制)。
加分對象須在規定時間內(時間另行通知)向秀嶼區教育局提交由有權發放服務證書的相關部門頒發的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至今年7月底前服務期滿屆時若因服務證書尚未頒發可先出具書面證明(須載明畢業生姓名、身份證號碼、服務項目與服務所在單位名稱、服務起止年月與期限、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等內容),簽約時須提交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參加福建省外上述服務基層項目的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可以同等加分(非福建生源的按規定不享受加分),在提供相關證書(證明)的同時須提供入高校就學前屬福建戶籍有效證明。
(三)面試
1、面試對象確定:
(1)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若同一學科最后一個職位比例范圍內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對象。面試對象須在面試開考前三天向區招聘領導小組確認是否參加面試,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棄權面試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面試對象(含遞補面試對象)已確認面試,但面試當天放棄參加面試的,各學科面試名額不再遞補。
在面試確認時對面試人選的資格進行復核,面試人選須隨帶身份證(未辦理身份證的提供戶籍證明)、畢業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書、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屆時,2012屆畢業生尚未領取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書、報到證的,可先隨帶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未辦理身份證的提供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面試確認與面試人選資格復核時間另行通知。
(2)按規定不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對象,直接參加面試。
2、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辦法:音樂、幼兒兩個學科采取專業技能測試方式進行,其它學科采取說課方式進行。
4、面試內容與分值:
(1)音樂教師:面試成績100分,面試合格成績為60分。具體為:自彈自唱現場抽定的現行教材內歌曲一首,分值40分,限時3分鐘;清唱自選成人歌曲一首(可以鋼琴或電鋼琴定調),分值40分,限時3分鐘;展示自選特長一項(唱歌除外,所需器械自備;自選舞蹈的伴奏帶自備,刻錄成光盤),分值20分,限時5分鐘。鋼琴或電鋼琴等由區招聘領導小組提供。
(2)幼兒園教師:面試成績100分,面試合格成績為60分。具體為“彈、唱、跳、說、畫”五項技能,每個項目分值20分。其中“彈”為彈奏現場抽定的現行教材內歌曲一首,限時3分鐘;“唱”為清唱所“彈”的歌曲(唱歌詞),限時3分鐘;“跳”為自選一段舞蹈(題材不限,伴奏帶自備,刻錄成光盤),限時5分鐘;“說”為自選一個幼兒故事,限時3分鐘;“畫”為命題簡筆畫(不上色,作畫工具自帶),現場作畫,限時20分鐘。鋼琴或電鋼琴、8開素描紙等由區招聘領導小組提供。
(3)其它學科教師:面試成績100分,面試合格成績為60分。現場撰寫說課稿(限時60分鐘,說課稿不評分),現場說課10分鐘,課題從現行教材中隨機抽取,同一學段同一學科同一課題。
5、評委組成與計分辦法:每學科(項目)評委由7人組成(特殊教育語數合為同一組),評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個,取平均分為最后得分。成績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四)考核
1、對象:直接進入面試的對象,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以招聘崗位1:1比例確定考核對象。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分,以招聘崗位1:1比例確定考核對象。若同一學科最后一個職位出現考試總分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若面試成績也出現并列的,進行第二次面試,并以第二次面試成績高低排序。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予確定為考核對象。
2、考核辦法:考核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樣表見附件3)。
(五)體檢
1、體檢地點: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的綜合性醫院。
2、體檢對象:經考核合格的應聘對象。
3、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相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
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考核和體檢結果,由區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并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給予辦理聘用手續。
入聘簽約時,入聘對象須持本人身份證參加簽約。所有入聘對象均須隨帶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無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資格。入聘對象按考試總分高低依次選擇學校。不按時參加簽約的,視同放棄資格。入聘簽約時間另行通知。
(七)遞補
因考核、體檢、聘用環節出現被淘汰或棄權造成職位空缺的,按考試總分依次遞補。
五、注意事項
1、對應聘對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2、新招聘教師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4年內不得擅自離崗,若擅自離崗的其個人人事檔案必須滿4年后方可轉移。申請調往外縣區的,按照當年度教職工調配政策規定執行。
3、公開招聘相關事宜均在秀嶼教育信息網(http://xyq.ptjy.com)上公布,敬請關注,不另行通知。
本通告未盡事宜由區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