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萬州區城區學校考調進人實施方案
為加強教職工隊伍建設,均衡配置教職工資源,形成科學合理的教職工流動機制,結合我區教職工資源現狀,制定2014年萬州區城區學校考調進人實施方案。
一、考調崗位
2014年城區的各類學校,考調進人崗位共132個。具體考調崗位見附件一《萬州區2014年城區學校考調進人崗位一覽表》。
二、報考對象和條件
萬州區內(不含江南新區,下同)農村學校(不含農村市級重點中學)以及城區超編學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符合下列報考條件,并經現任教學校審批,簽署同意報考意見的人員。
1. 年度考核:近六年內年度考核結論為合格及以上。
2. 師德良好: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愛教育事業,2011年9月以來沒有受到區教委及以上通報批評及黨紀、政紀處分、因違規違紀受到免職等處理。
3. 服務年限:農村學校教職工(含專技、職員、工勤所有崗位的人員)須在萬州農村學校工作滿六學年及以上(經區教委同意上掛城區學校鍛煉的,上掛一年認定為農村任教一年,一年以上的也只認定為農村任教一年);城區超編學校教職工須在現任教學校工作滿三學年及以上。
4. 崗位條件: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及崗位其它要求(詳見附件1)。
5. 教師資格:報考教師崗位的應具備與所報考崗位相應層次及以上的教師資格。
6. 專業及層次要求:
報考普通中小學教師崗位的,相應學歷的所學專業或相應教師資格認定專業必須與所報考崗位專業相符,或從事所報考崗位學科教學三年及以上且現仍從事該學科教學工作。
根據我區師資配置現狀,現為幼兒園教職工的不能報考中小學(含中職、特教)學校崗位;現為初中教職工的不能報考小學崗位,可報考高中崗位;現為高中教職工的不能報考初中及以下學校崗位;九年一貫制學校和高完中跨層次任教的教師,可選擇所任教的其中一個層次報考。重慶幼專幼兒活動課教學崗位僅限符合條件的城區幼兒園教師報考。
三、報考辦法
城區學校考調,普通中小學教師崗位實行分層次分學科報考、從高分到低分按分擇校的辦法;其余崗位實行對崗報考的辦法。每位申請考調的教職工限報《崗位一覽表》中的一個崗位,考試辦法由區教委組織統一筆試,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和加分兩項之和。
四、考試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 報名時間:2014年7月10日至11日。
2. 報名地點:萬州區教委六樓大會議室。
3. 報名手續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必須經任教學校批準、并經公示無異議后,持學校簽注“同意報考”明確意見的《萬州區在職教職工申請考調報名表》(見附件二)報考;屬學校校級干部的人員須經區委教育工委、區教委同意后方可報考。
報考者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業績及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及現任教學校簽注同意報考意見的《萬州區在職教職工申請考調報名表》、近期本人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
各考調崗位擬進計劃與報名人數至少達1:1的比例,若報名人數少于考調崗位擬進計劃的,按1:1的比例遞減相應考調崗位擬進計劃;凡按1:1報名比例參考的人員,筆試成績須達60分及以上才能確定為擬調人員。
(二)筆試
1. 筆試時間為2014年7月19日。地點見《準考證》。
2. 筆試為閉卷考試,報考教師崗位筆試內容范圍涉及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報考其他崗位筆試內容范圍涉及教育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時間90分鐘。
3. 筆試成績于2014年7月20日在“萬州教育”網上公布,對分數有疑問的,查分登記時間為2014年7月21日9:00-12:00時,逾期不再受理。
(三)加分
加分僅限于骨干教師及2009年9月1日以來的區級及以上綜合表彰、賽課獲獎、農村累計教學時間和村完小教師加分五項,且僅取其中一項最高分(不累計)。各加分項目必須在報名時,一次性提交有關印證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上交),過時不再接收印證材料。該項總分不得超過5分。
1. 骨干教師:指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命名的各級各類骨干教師(不含培養對象)。特級教師加5分;學科帶頭人:國家級3.5分、市級2.5分、區級1.5分;學科教學名師:國家級3分、市級2分、區級1分;骨干教師:國家級2.5分、市級1.5分、區級0.5分。
2. 綜合表彰:指由區委、區政府(或人事部門會同教委),市委、市政府(或人事部門會同教委)以及國家教育部會同人事部、全國總工會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勞動模范等,國家級4分、市級3分、區級2分。
3. 賽課獲獎:指由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教研部門及教育學會等組織,通過層層選拔進行的學科賽課活動,不含課件、教案、教學錄像等參賽獲獎。按照如下標準計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5分、4分、3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分、3分、2分;區級一、二等獎分別加3分、2分。
4. 農村累計工作時間:現農村學校教職工,連續在農村學校工作10年以上的,從第11年起,每增加1年加0.3分,該項計分最高不超過5分(由學校根據2006年工改認定的工齡出具證明經校長簽字并加蓋公章)。
5. 村完小教師加分:現任完小教師,連續在完小任教每滿3年加1分,不滿3年不計分;現任村小教師,連續在村小任教每滿3年加2.5分,不滿3年不計分。該項計分最高不超過5分(由任教學校出具證明經校長簽字并加蓋公章)。
五、確定擬調人員
按筆試和加分的總成績分層次分學科(對崗報考的按報考崗位)從高到低等額確定擬調人員。總成績若出現并列時,依次以專業技術職務高、教齡長、年齡大者確定。擬調人員公示3天無異議后,由區教委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其中報考普通中小學教師崗位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為序自主選擇調入學校。
擬調人員確定后,若經舉報反映資格不符或弄虛作假者,查證屬實的,取消調動資格,其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六、紀律與監督
城區學校教職工考調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的工作,整個工作在區委教育紀工委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考調文件,熟悉政策,掌握程序,不得偽造、涂改證件、材料,不得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場紀律、擾亂考場秩序。對違紀違規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資格,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有關學校主要負責人必須認真審核調出人員的相關信息,不得弄虛作假。對違紀違規人員,一經查實,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區教委負責解釋。
附件:1. 萬州區2014年城區學校考調進人崗位一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