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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街道)教育管理辦公室,各義務教育學校,涼亭中學:
《2025年宿松縣城區及城周邊學校選調教師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等部門核準,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宿松縣教育局
2025年8月6日
2025年宿松縣城區及城周邊學校選調教師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中共宿松縣委、宿松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全縣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意見》(松發〔2016〕3號)、《宿松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宿松縣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松政辦秘〔2016〕77號)和《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委編辦印發宿松縣城區事業單位人員選調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松人社〔2015〕18號)等文件精神,切實解決城區及城周邊學校教師總量不足、教師隊伍結構化矛盾等問題,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25年城區及城周邊學校教師選調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選調對象和范圍
(一)選調對象。凡申請選調教師均應為我縣在編在崗教師。
(二)選調范圍。今年納入城區及城周邊選調的學校有:實驗中學(含新城校區)、龍山學校、城關初中、振興學校;實驗小學、松茲小學、城關小學、孚玉中小。
二、選調原則和方法
(一)選調原則
1.編內選調。根據城區各校專任教師的緊缺狀況,在學校編制空額內,統籌考慮學科結構情況,確定選調計劃。
2.平行流動。申請選調教師所報考的學校與其現任教學校在學段層次上須一致(各層次教師以入職時縣人社局的批復為準),即幼兒園教師報考幼兒園、小學教師報考小學、初中教師報考初中學校。鑒于涼亭中學人員分流的實際,該校教師可選報初中學校。
3.學科對應。申請選調教師報考學科要與其本人所持有效教師資格證中的任教學科一致。
4.突出實績。為把教師的主要精力引導到鉆研教育教學業務和做好本職工作上來,選調中將教學比賽獲獎(僅包括教壇新星、教學能手、優質課比賽)、年度考核和遵規守紀情況作為考核指標。
(二)選調方法
選調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考試采取閉卷筆試的方式;考核是對任教以來的教學比賽獲獎、近三年的年度考核結果及遵規守紀情況進行賦分。
三、選調計劃
2025年城區及城周邊學校教師選調計劃共143名,其中初中46名、小學75名、幼兒園22名。具體計劃見附件《2025年宿松縣城區及城周邊學校選調教師學科及崗位計劃表》。
四、選調條件
(一)選調教師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工作經歷。在我縣公辦學校任教滿5學年(另有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按相關規定執行),且在現法人學校連續任教滿3學年,鄉鎮中心小學教師還須具有村級小學任教1學年的工作經歷。報考振興學校崗位,只要求在我縣公辦學校任教滿3學年。
2.學歷與教師資格證。具有規定的合格學歷且持有相應教師資格:初中教師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持有對應報考學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小學教師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持有對應報考學科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幼兒園教師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且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3.年齡要求。年齡原則上在40周歲以下,為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獲得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及以上綜合性表彰的人員,年齡放寬至45周歲以下,為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涼亭中學報名選調教師年齡放寬至50周歲以下,為197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得申請:
1.2024至2025學年度工作量低于學校平均工作量的。
2.2022至2024年度師德考核、年度考核在“合格”等次以下人員。
3.紀律處分影響期內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立案查處的人員。
4.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能調動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
(一)個人申請
凡符合報考條件且要求調動的教師須于8月8日前向所在學校提交書面申請。并規范填寫《2025年宿松縣城區及城周邊學校選調教師個人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位報考教師限報一個學段中一個學科;“報考范圍”在城區學校、振興學校、城區學校兼報振興學校等3種情形中選擇一種。申請報考的教師向學校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二寸近期免冠彩色同底照片2張。
(二)學校推薦
1.資格審查。學校根據實施方案規定的“選調原則”和“報考條件”,對申請參加選調的教師進行嚴格資格審查。凡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一律不予推薦。
2.推薦上報。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推薦報考教師名單,學校統一填報《2025年宿松縣城區及城周邊學校選調教師學校推薦表》(一式一份),經學校黨組織書記或校長、鄉鎮(街道)教育管理辦公室主任簽名并加蓋公章后上報。
(三)報名受理
縣教育局人事股負責受理各校專人報送的推薦材料,上報材料截至8月11日上午12:00,逾期報送不予受理,也不得逾期增補材料,任何個人遞交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受理報名材料共包括:
1.《2025年宿松縣城區及城周邊學校選調教師學校推薦表》(一式一份);
2.《2025年宿松縣城區及城周邊學校選調教師個人申請表》(一式一份);
3.推薦教師的照片(二寸近期免冠彩色同底照片2張,請用圓珠筆在背面注明學校、姓名、報考層次及學科);
4.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6.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7.推薦教師從教經歷及工作量證明1份(由推薦學校出具,須學校相關人員親筆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
8.近三年學校的《安徽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獎勵審核備案呈報表》和結果花名冊原件及復印件1份;
9.教學比賽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最高級別)。
上述復印件均由學校簽署“原件復印”字樣并加蓋公章。《2025年宿松縣城區及城周邊學校選調教師學校推薦表》電子稿發送到電子郵箱aqyzw@163.com。
(四)組織考試
1.選調考試由縣教育局牽頭,會同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組織實施。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總分100分,考試時間150分鐘。考試內容為報考學科的相關學科專業知識。
2.所有選調學科崗位的開考比例均須達到計劃數的1:1.5。凡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學科崗位,則按報名人數相應調減直至取消該學科崗位的選調計劃;學科核減計劃具體到校,由縣教育局根據各校選調人數和實際需要,研究確定后公布。
3.各推薦學校安排專人于8月13日上午12:00前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選調教師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具體筆試時間、筆試地點和相關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
4.報考教師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
(五)考核賦分
1.教學比賽獲獎僅包括教壇新星(教學能手)和優質課比賽獲獎,且獲獎學科須與選調報名學科一致。賦分標準為:省級教壇新星賦6分、市級教壇新星4分、縣級教壇新星(教學能手)賦2分;省級優質課一等獎賦3分,省級優質課二等獎或市級一等獎賦2分,市級優質課二等獎或縣級一等獎賦1分。同類獎項只計一次最高分,總分不超過6分。
2.年度考核優秀每次賦1分,考核年度為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共三個年度。
3.自2022年8月1日以來受黨紀、政務處分:黨內警告、政務警告、行政警告減1分,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過或記大過、行政記過減2分,撤銷黨內職務或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政務降級或撤職、行政降低崗位等級)減3分。因違紀違規受組織處理或全縣教育系統書面通報減0.5分。同一事件受到處理,只減一次最高分。
(六)確定人選
根據筆試成績與考核賦分計算綜合成績,按照報考范圍分學段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調人選,擬調人選根據綜合成績高低在選調計劃內依次選擇調入學校。同一學科崗位的擬調人選總分并列的情況下,以筆試分數高者優先;若再相同以農村工作時間長者優先;還相同以年齡大者(以身份證為依據)優先。
六、選調紀律
(一)強化組織領導。城區及城周邊學校選調工作涉及面廣、關注度高、政策性強,各地各校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政策宣傳,通過有效途徑將《2025年宿松縣城區及城周邊學校選調教師工作實施方案》告知全體教師,并嚴格落實方案相關要求,統籌做好選調各項工作。
(二)從嚴資格審查。申請選調教師的工作經歷、工作量、年度考核結果、教學比賽獲獎等證明材料,需學校教務(導)主任、分管領導、校長和鄉鎮(街道)教管辦主任嚴格審查并簽字蓋章,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三)嚴格崗位管理。經研究正式確認的選調教師,必須按規定程序和時限辦理調動手續。選調教師參加調入學校崗位競聘,按照新聘崗位等級兌現工資待遇,若因崗位等級變化影響工資待遇,概由選調教師本人負責。
(四)嚴肅工作紀律。選調過程中發現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查實,涉及選調教師本人的,取消其選調資格,三年內不得申請調動,并視情節予以黨紀政紀處分;涉及學校相關人員和參與組織選調工作相關人員的,從嚴予以追責問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