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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21〕26號)文件要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成都市教育局所屬4家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21名(詳見附件《2025“蓉漂人才薈”成都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本次公開招聘進入事業單位的為編制內正式工作人員,招聘的工作人員按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教育局官方門戶網站(http://edu.chengdu.gov.cn/)發布。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一)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學(http://www.cdshishi.net/),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教學標準,對初、高中學生進行相應的科學文化基礎知識教育。
(二)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學(www.cdqz.net),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教學標準,對初、高中學生進行相應的科學文化基礎知識的教育。
(三)四川省成都市樹德中學(http://www.sdzx.net/),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教學標準,對初、高中學生進行相應的科學文化基礎知識教育。
(四)四川省成都市第五十二中學(四川省成都市工讀學校),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教育教學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實施初中專門學生的全日制學歷教育。承擔專門學校教育評價改革工作,參與制定成都市專門學校發展規劃,承擔專門學校課程體系建設相關工作。
二、招聘對象
博士研究生;2024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及經國家認證的留學回國碩士研究生。上述人員均須取得學歷相應學位。
2025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必須在考察之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考察具體時間由招聘單位通知),并憑證書辦理確認手續;其他未就業人員須在資格審查原件校驗時提供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國內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名稱與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所在高校對其所學專業的認定說明。
國外、境外留學人員留學期間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國內的專業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相關高校對其留學所學專業的第三方認證,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可視為專業資格條件合格。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參加公開招聘。
三、應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表》)。
(二)不得報考情形: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其他政策法規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6.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7.按國家和四川省規定的尚處于最低服務期和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
8.現役軍人,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報名
1.時間:2025年3月26日09:00—2025年4月1日17:00。
2.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網絡報名的方式(詳見《崗位表》)。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本公告《崗位表》中的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崗位表》信息,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招聘單位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應聘人員選擇應聘崗位后,投遞簡歷到指定地點(詳見《崗位表》)。如因個人簡歷信息錯誤、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二)資格審查
簡歷符合崗位條件的,由招聘單位通知到本人,于規定時間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原件校驗須本人持居民身份證參加,校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并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如系企業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者,須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同意應聘的書面材料;如系企業或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須提供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社保繳納存證明、工作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和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或存檔證明;如系社會未就業人員,應出具社保繳納存證明(清單)、人事檔案所在單位的存檔證明,并現場簽署無工作單位的情況說明。
原件校驗合格后領取《面試通知書》。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的,不能進入面試考核程序。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提交簡歷時所留聯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請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三)考核
考核分面試、試講兩個環節。按照崗位要求由各招聘單位組織進行。
1.面試環節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參加招聘單位統一組織的面試。面試綜合研判應聘人員教育背景、獲獎情況、綜合實踐、現場表現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人數和招聘崗位人數3∶1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試講環節人員。面試成績不計入考核最終成績。
面試環節的時間、地點、方式以招聘單位通知為準。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環節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2.試講環節
試講內容分為若干測評要素,主要測評考生適應招聘崗位要求所必需的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和工作技能。包括:教學基本素養、掌握教材內容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實現教學目的的能力,教學效果和心理測評等內容。試講成績滿分100分,70分及以上視為合格。同一崗位試講人員均未達到70分,取消該崗位。試講成績為考核最終成績。
試講的時間、地點、方式以招聘單位通知為準。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試講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考核結束后,由成都市教育局在局官網公告試講考核成績及排名。
3.調減說明
同一招聘崗位初審合格人數和招聘崗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此比例的,相應調減崗位招聘人數;無法調減的,取消該招聘崗位。同一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人數和招聘崗位人數未達到3:1的,按實際人數直接進入試講環節。同一招聘崗位實際參加試講人數和招聘崗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1,達不到此比例的,劃定該崗位試講成績合格分數線為80分的方式組織試講。
(四)體檢
考核合格后,由招聘單位自行組織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結果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種。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考核人員試講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1次。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組織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文件規定執行。因個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和我局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個人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按照已參加考核人員試講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1次。
(六)公示
經考核、體檢及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在成都市教育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擬聘人員資格取消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我局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后,按要求為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到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紀律和監督
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開展公招工作。招聘單位在招聘工作中,應確保招聘信息、過程、結果及時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應聘人員應確保提供的信息合法、真實、有效,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進一步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對本次公招工作予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監督舉報電話:成都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28-61881680。
六、其他
(一)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我局在官方門戶網站(http://edu.chengdu.gov.cn/)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考核、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二)本次考試未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成都市教育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三)問詢應聘報名條件、資格審查、考核等相關問題,可撥打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或成都市教育局咨詢電話(028-86696600;028-61881705)。
七、本公告由成都市教育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