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師溫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師網收到舉報,有詐騙分子發布虛假信息,進行騙取報名費,如信息中涉及報名收費,請各位老師謹慎鑒別,確認無誤后再繳費報名,以免上當受騙,一般教育局組織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費用,學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歡迎加入四川教師考編群,群號:438514757,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21〕26號)、《崇州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辦法(修訂)》(崇委辦〔2016〕30號)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崇州市教育系統所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教師15名。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將招聘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及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其中,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聘用手續;其他人員須在原件校驗時提供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高校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名稱與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所在高校對其所學專業的認定證明。
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于原件校驗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且認證書上所載明專業(學位)須與應聘資格條件要求一致。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參加公開招聘。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2025年崇州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其他政策法規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6.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7.按國家和我省規定的尚處于最低服務期和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
8.現已是崇州市財政供養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
9.曾參加我市公開(考核)招聘并被聘用未報到或經公開(考核)招聘后工作不滿最低服務年限辭聘的人員;
10.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單位、崗位條件及名額(詳見附件1)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5年3月25日—4月25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應聘人員在報名規定時間內(工作日)直接到崇州市教育局(崇慶中路148號)崇州市教師服務中心辦公室報名,報名咨詢電話:028-82184821。
(三)報名程序:
1.上交報名材料。應聘人員須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一張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和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填寫報名表(附件2)1份(電子文檔及紙質文檔各1份)。202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的,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以及《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歷學位證,以及畢業證所載的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組成。
(1)資格初審。由崇州市教育局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初審合格人數不低于1:3比例,確定進入復審人員,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資格初審情況、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資格復審前通過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教育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公告。
各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初審合格人數之比達1:8及以上的設筆試(筆試暫定2025年4月,地點待通知),筆試成績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教育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公布,按1:3比例進入資格復審環節,筆試的成績只作為進入資格復審的依據,不計入考核總成績(考核時間地點待通知)。
(2)資格復審。由崇州市教育局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資料及名單報崇州市人社局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發放面試通知書。
3.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若發現應聘人員重復報名,將直接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
(2)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考全過程,在招考的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3)應聘人員在《崇州市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上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在公開考核招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若因本人填報電話有誤或其他原因而無法聯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復審合格人數之比不低于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資格復審情況和招聘崗位調減(取消)情況將于考核前通過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公告。
六、考核
由崇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成立臨時面試工作領導小組,對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考核(考核地點、時間及方式另行通知)。
由崇州市人社局和崇州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對考核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1.考核方式:教育專業面試,無學生試講和學科專業知識答辯。考核成績滿分為100分。
2.考核時間及地點:具體時間、地點見《考核通知書》。
3.其他要求: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到面試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由此出現的考核名額空缺不再遞補考核人選。考核當天如因考生放棄或缺考出現空缺而造成實際參加考核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低于規定的考核入圍比例時,考核正常進行。
4.成績公布:考核成績在面試地點當場公布并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考核成績低于7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步程序。
七、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依據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若考核成績相同,則以所有考官給出的考核總分確定名次;成績仍相同,則由市人社局與市教育局共同確定其他考核辦法擇優選擇)。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的三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主管機關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方式與確定體檢人員方式一致),同一崗位只遞補1次。
體檢及遞補體檢人員名單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進行公布,不再進行電話通知。
(二)考察。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及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因進入考察人員本人原因導致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方式與確定體檢人員方式一致),同一崗位只遞補1次。遞補考察人員名單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進行公布,不再進行電話通知。
八、聘用
(一)公示、聘用。考察合格者由主管機關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及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擬聘人員如系2025年應屆畢業生,招聘單位應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并明確報到時應交驗的應聘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審核確認后的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到崇州市教育局報到,依據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崗位及學校。未經同意,逾期未報到則視為自動放棄。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二)管理。聘用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員的相關政策進行管理。本次招聘的人員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原則上須在崇州市工作滿六年。
九、咨詢及監督
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的規定要求開展公招工作。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受理部門:崇州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電話:028-82218223)。
本公告的解釋權屬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82208550)、崇州市教育局(028-82313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