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渝中區衛生事業單位招聘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簡章
為促進我區衛生事業發展,進一步優化醫療人員隊伍結構,全面提升醫療水平,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以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7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全國第二批次及以上錄取普通高等醫學院校的2014年應屆本科及以上大學畢業生公開招聘醫務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全國第二批次及以上錄取普通高等醫學院校的2014年應屆本科及以上大學畢業生,公開招聘區屬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12名。
公開招聘計劃詳見《重慶市渝中區招聘2014年應屆普通高等醫學院校畢業生計劃》(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1.面向全國第二批次及以上錄取普通高等醫學院校的2014年應屆本科及以上大學畢業生,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全日制大學畢業生;未滿服務期也未按規定提前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區內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四、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未受任何處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質,熱愛衛生事業;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即1977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4.2014年7月31日前,須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和學士及以上學位證書;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體檢文件標準;
6.符合事業單位人員回避要求和聘用單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7.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承當相應責任。
五、招聘程序及辦法
每位報名人員只能選擇本次考核招聘的一個職位報名,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采取專業技能考核、面試等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渝中區衛生局統一組織開展。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現場報名時間安排從2013年11月22日起(附件2),具體現場報名時間及地點等考核招聘信息詳見渝中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cqyzrsj.gov.cn/index.html)公告、渝中區衛生局網站(http://www.cqyz.gov.cn/web/sub/index.asp?id=141)公告。
現場報名需提供資料: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自薦書1份(含學校推薦表、成績單、獲獎材料等)。
3.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確定為擬聘人選后使用)。
(二)資格審查
公開招聘工作小組按照《簡章》規定條件,審查了解應聘學生的基本情況、學業成績、個人獲獎情況及儀表儀態等,合格者進入專業技能考核環節。
(三)專業技能考核和面試
各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3比例,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的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的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1.專業技能考核
專業技能考核采取病例分析、現場模擬病人診治等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2.面試
專業技能考核成績達到60分為基本合格線。在達到基本合格線的人員中,根據各崗位考核招聘人數,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若因考生棄考等達不到1:3的,則面試比例調整為不低于1:2。其中,屬于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且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的,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無法遞減或屬于急需緊缺人才、特殊崗位的,考生專業技能考核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面試。
面試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和渝中區衛生局統一組織進行,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分數為60分以下者為不合格,應出具相應說明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及渝中區衛生局備案;面試分數為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若某一崗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含緊缺崗位),該考生的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還須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當天同類面試方式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能考核成績×60%+面試成績×40%。
(四)體檢和考察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以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同一招聘單位同一招聘崗位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進入體檢最后一名應聘人員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若上述成績相同,則報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面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并結合衛生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區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審申請,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渝中區衛生局對其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
(五)公示
按規定體檢、考察均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院校、專業、招聘單位、聘用崗位、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有關程序及規定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經審批同意的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進行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七、紀律要求
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八、本簡章由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3-63765139、023-63765137
附件:
2.應屆普通高等醫學院校畢業現場招聘會安排表(第一批).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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