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區委區政府批準,新鄉市牧野區人民法院現面向市區招錄法律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劃
計劃招錄20人,主要從事審判輔助工作。具體為法律專業16人,計算機專業2人,文秘專業1人,財會人員1人。
二、報考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或尚未查清的違法犯罪嫌疑;
(三)年齡為18周歲至30周歲(1985年1月1日至1997年 12月30日期間出生);
(四)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專以上學歷;
(五)對法律專業、中文專業、計算機專業、文秘專業、財會專業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六)身體健康,體貌端正。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5年1月20—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報名地點:人民路行政服務中心市人力資源市場(西廳)
(三)報名及考務費:50元
(四)提交資料: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等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4張,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2015年畢業生提供學校出具的各科成績合格及能按時畢業的證明。(審查表可在網上下載,也可現場填報)
(五)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此次招考錄用的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與擬錄用人員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
(六)如報名人數較多,由牧野區法院組織進行初審,綜合確定考試人員。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材料寫作、法律知識等。
(二)面試
面試主要是對報考人員的認知能力、儀表形體、現場反應和口頭表達能力進行測試。
以上考試時間、地點視報名情況而定,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五、體檢政審
根據考試和面試情況,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政審人員。
體檢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
依據體檢結果,由牧野區人民法院組織進行政審。
體檢、政審有不合格者,按總成績排名進行遞補。
六、培訓錄用與工資待遇
政審合格者,由牧野區人民法院組織進行崗前培訓。
經培訓考試合格者,由市百方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與被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向牧野區法院進行勞務派遣,正式上崗。未通過培訓考試的,不予錄用。
被錄用人員每人每月工資1400元,并繳納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
新鄉市百方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聯系地址:新鄉市人民路人力資源市場一樓西廳4號窗口
聯系電話:0373-3053052
聯系人:翟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