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市政府批準,市中級人民法院現面向市區招聘法律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劃
計劃招聘法律輔助人員22名。其中法律類專業(含中文、文秘類)16名,計算機類專業6名。
二、報考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或涉案記錄;
(三)年齡為22周歲至28周歲(1986年8月1日至1992年7月31日期間出生);
(四)具有國家承認的法律類專業、中文、文秘類和計算機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五)身體健康,體貌端正。
(六)應具有新鄉市(含縣市區)常住戶口。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4年7月29日-8月8日(節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報名地點:行政服務中心市人力資源市場(西廳)
(三)提交資料:報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等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4張,填寫報名表,交報名費、考務費100元。
(四)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此次招聘全過程,凡發現報聘人員與擬聘用人員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五)如報名人數較多,由市中級法院組織進行初審,綜合確定考試人員。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計算機操作測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法律知識、基礎寫作能力等。
(二)計算機操作測試
計算機操作測試內容主要包括計算機常識及基本操作、辦公軟件應用、中文輸入等。
(三)面試
面試按筆試和計算機操作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聘用人員的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主要是對報考人員的認知能力、儀表形體、現場反應和口頭表達能力進行測試。
以上考試時間、地點視報名情況而定,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五、體檢政審
根據考試和面試情況,綜合確定參加體檢政審人員。
體檢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
依據體檢結果,由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進行政審。
六、培訓聘用與工資待遇
政審合格者,由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進行崗前培訓。
經培訓考試合格者,由市百方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向市中級法院進行勞務派遣,正式上崗。未通過培訓考試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員按照新鄉市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以及管理費)后,每人每月工資1400元。
新鄉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