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全面推進我市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建設,根據《印發<關于在全市組建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隊伍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穗勞社監〔2006〕3號)的有關要求,增城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崗位為增城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駐鎮街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需夜間值班和協助執法),招聘人數6人。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不限;
3.身體健康,品行良好,年齡35周歲以下(1979年8月6日以后出生);
4.政治思想素質好,遵紀守法,公道正派,愛崗敬業,熱愛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5.善于做群眾工作,具有一定的計算機操作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
6.中文或法律專業畢業、獲得國家計算機等級證書、具有C1以上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或行政開除處分的;
2.有違紀違法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
4.招考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時間、地點與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4年8月6日—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點:增城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荔城街和平路22號)辦公室。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需到現場報名;
2.報考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計生證(或未婚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1寸同底免冠近照3張;
3.填寫《增城市公開招聘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報名表》(見附件)。報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核后,于8月15日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地點與報名地點相同)。
四、考試方式內容與時間地點
招聘考試總成績為100分,分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三部分組成,滿分均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按30%,面試成績按60%,體能測試成績按10%計入總成績。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4年8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2.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內容:公文寫作基礎以及勞動保障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等,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增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zengcheng.gov.cn/)公布。
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職位人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名單在增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二)面試
1.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公布為準。
2.面試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是對應聘者的職業素質、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現場公布。
(三)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通知為準。
2.體能測試內容及標準:男子體能測試內容為400米長跑、女子體能測試內容為200米短跑。
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合成總成績于體能測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增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zengcheng.gov.cn/)公布。
五、體檢、考察與公示
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體檢標準、考察程序參照事業單位人員招聘錄用的有關規定執行。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間考生主動放棄出現缺額時,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錄用手續。
六、崗位待遇
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經錄用后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1600元/月,按規定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七、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2.本次招聘有關政策由增城市勞監大隊負責解釋,報考人員可通過公布的電話咨詢(咨詢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聯系人:廖小姐、王小姐,電話:020-82718119
附件:
1. 增城市公開招聘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報名表.doc
2. 體能測試達標及評分標準.doc
增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