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2014年“8.8人才交流大會”市直醫療單位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滿足事業單位對工作人員的需求,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提高事業單位人員素質,進一步推進人事制度改革。根據《事業單位管理條例》、2006年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6號令)、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衢委辦〔2007〕90號)、衢州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緊缺專業、特殊崗位認定和優秀人才外招辦法(試行)的通知》(衢市人勞公〔2008〕148號)和《關于〈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補充通知》(衢市人勞公〔2011〕8號)精神,經市人力社保局審核同意,現將衢州市2014年“8·8人才交流大會”市直醫療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衢州市2014年“8·8人才交流大會”市直醫療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0人(具體計劃詳見附件)。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的范圍、對象
1.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招聘:面向全國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2.社會人員招聘: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醫院兒科醫生崗位、麻醉科醫生崗位、超聲科醫生崗位面向全國不受戶籍限制;其他崗位面向浙江省戶籍人員。戶籍以2014年8月8日前所在地為準。
3.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含2014年9月30日前畢業的應屆生)面向全國可不受生源和戶籍的限制。
4. 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和國外學歷報考的人員,取得畢業證書的按社會人員報考。
(二)報考的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
4.年齡45周歲以下為1968年8月8日后出生;年齡40周歲以下為1973年8月8日后出生;年齡35周歲以下為1978年8月8日后出生;年齡30周歲以下為1983年8月8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表)。
6.工作經歷或專業工作經歷是指:2014年8月8日前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生產一線、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的工作時間。
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和專業工作經歷。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用按單位按崗位的辦法,按照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錄用等程序進行招聘。
(一)發布招聘信息
2014年8月1日前通過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www.qzrls.com)、衢州人才網(網址:www.qzrcw.com)、市衛生局衢州衛生網(網址:http://www.qzwsj.gov.cn)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 2014年8月8日上午8:30-下午3:00在衢州市會展中心(老火車站);2014年8月9日上午8:30—下午3:00在荷花五路人力資源市場大樓一樓大廳。
2.報名者需帶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書(2014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憑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技術等級證書、職稱資格證書,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一吋免冠近照3張;
3.按照崗位設置政策規定,應聘相應崗位的人員,若不愿高職低聘的,不得參加報考。
4.報名費用參照浙價費[2004]14號文件精神,每人每科40元。
(三)資格審查
市衛生局根據報考者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發放準考證。
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本次招聘除兒科醫生、麻醉醫師和影像醫師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外,其他崗位按1:3比例開考,招考計劃與報名人數不足1:3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考計劃將相應核減,報名人數少于3人的不予開考。
核減指標數屆時將向社會公告。
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考生憑報名費發票于2014年8月20日上午8:30至下午5:30到市衛生局(荷花五路58號1號樓307辦公室)領取。
(四)筆試
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詳見考試大綱公告),滿分為100分。
筆試成績在筆試后15天內公布。
筆試時間為2014年8月23日。筆試的命題、考務工作由市衛生局統一組織。
(五)面試
筆試結束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形式按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的命題和面試組織工作由市衛生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
(六)體檢
1.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的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2.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國家人社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
3.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依次替補。
4.體檢工作由招考單位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統一組織實施。
(七)考核
進入考核人員現單位是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須在公示考核人員名單后的5個工作日內提供所在單位同意考核、調出的書面證明,證明提交給招聘單位,并由招聘單位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處審核,符合條件者進行考核,逾期未提交證明的,視作放棄考核錄用資格。入圍人員放棄考核錄用資格的,該崗位可依次替補。
考核按衢委辦(2007)90號文件和參照公務員招考考核辦法,事業單位招聘的基本條件和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和標準執行。以下幾種情況作為考核不合格:
1.曾有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
2.曾受到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處分、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處分的;
3.曾受過勞動教養的或近兩年內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以及參與賭博賭資較大,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或曾組織、利用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5.曾被有關部門認定參與邪教、吸毒、色情、盜竊、貪污、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6.受行政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或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7.近兩年內,在事業單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或因嚴重違反紀律、規章制度而被單位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未滿一年;
8.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在招錄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9.有不適宜招聘崗位其它情形的。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替補。
(八)錄用
經考試、體檢、考核擇優確定的錄用對象,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錄用通知書,并限期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處辦理調動手續,應屆畢業生憑錄用通知書到市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辦理派遣及相關手續。
四、嚴肅紀律、抓好落實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要突出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招聘過程的每個環節中,嚴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 (第6號)、浙人才〔2007〕184號、衢委辦〔2007〕90號文件要求執行。自覺接受廣大考生、社會各界、新聞媒體及紀檢部門的監督。嚴肅紀律、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
咨詢電話:3081059、3071023
附件:
1.衢州市2014年“8·8人才交流大會”市直醫療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2.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衢州市衛生局
2014年7月30日
衢州市2014年“8·8人才交流大會”市直醫療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招考單位 |
招考 計劃 |
學歷 要求 |
專業要求 |
任職資格要求 |
專技 崗位 |
招考對象 |
崗位代碼 |
其它資格條件 | ||
應屆 畢業生 |
社會 人員 |
不限 | ||||||||
市人民醫院 |
6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臨床及輔助科室醫生 |
6 |
1 |
本科畢業生25周歲以下,碩士及以上畢業生放寬至35周歲以下。 |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中級及以上 |
神經外科 醫生 |
1 |
2 |
35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神經外科工作滿2年。(面向全。 |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中級及以上 |
普外科醫生 |
1 |
3 |
35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普外科工作滿2年。(面向全。 |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中級及以上 |
內分泌科 醫生 |
1 |
4 |
35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內分泌科工作滿2年。(面向全。 |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中級及以上 |
婦產科醫生 |
1 |
5 |
35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婦產科工作滿2年。(面向全省) | |||
2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初級及以上 |
腫瘤科醫生 |
2 |
6 |
30周歲以下(中級職稱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腫瘤科工作滿2年。(面向全。 | |||
2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初級及以上 |
兒科醫生 |
2 |
7 |
30周歲以下(中級職稱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兒科工作滿2年。(面向全國) | |||
2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初級及以上 |
病理診斷 醫生 |
2 |
8 |
30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病理診斷工作滿2年。(面向全省) |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初級及以上 |
消化內鏡 醫生 |
1 |
9 |
30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消化內鏡工作滿2年。(面向全。 |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初級及以上 |
神經電生理醫生 |
1 |
10 |
30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神經電生理工作滿2年。(面向全。 | |||
招考單位 |
招考 計劃 |
學歷 要求 |
專業要求 |
任職資格要求 |
專技 崗位 |
招考對象 |
崗位代碼 |
其它資格條件 | ||
應屆 畢業生 |
社會 人員 |
不限 | ||||||||
市人民醫院 |
2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或麻醉學 |
初級及以上 |
麻醉醫生 |
2 |
11 |
30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麻醉工作滿2年。(面向全國) | ||
1 |
本科及以上 |
醫學影像 |
初級及以上 |
超聲科醫生 |
1 |
12 |
30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超聲工作滿2年。(面向全國) | |||
1 |
本科及以上 |
中醫學或中西醫臨床 |
初級及以上 |
中醫科醫生 |
1 |
13 |
30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中醫工作滿2年。(面向全。 |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初級及以上 |
病理技師 |
1 |
14 |
30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病理技術工作滿2年。(面向全。 |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或醫學影像學 |
初級及以上 |
放療技師 |
1 |
15 |
30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放療技師工作滿2年。(面向全省) | |||
1 |
本科及以上 |
醫學檢驗 |
初級及以上 |
檢驗技師 |
1 |
16 |
30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輸血工作滿2年。(面向全省) | |||
1 |
本科及以上 |
中藥學 |
初級及以上 |
中藥師 |
1 |
17 |
30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中藥工作滿2年。(面向全。 |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衛技人員 |
1 |
18 |
30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臨床醫療質量分析和醫療安全監控工作滿2年。(面向全。 | ||||
2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副高級及以上 |
重癥醫學科醫生 |
2 |
19 |
40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擔任過本專業診療組長及以上的可放寬至45周歲);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重癥臨床工作滿2年。(面向全省)。 |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副高級及以上 |
消化內科 醫生 |
1 |
20 |
45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消化內科工作滿2年。(面向全省) |
招考單位 |
招考 計劃 |
學歷 要求 |
專業要求 |
任職資格要求 |
專技 崗位 |
招考對象 |
崗位代碼 |
其它資格條件 | ||
應屆 畢業生 |
社會 人員 |
不限 | ||||||||
市中醫醫院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或醫學影像 |
初級及以上 |
影像技師 |
1 |
1 |
30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放射技術或診斷工作滿2年。(面向全。 | ||
2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或醫學影像 |
初級及以上 |
影像醫師 |
2 |
2 |
35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放射診斷工作滿2年。(面向全。 |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或醫學影像 |
初級及以上 |
心電圖醫師 |
1 |
3 |
35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心電圖工作滿2年。(面向全。 | |||
1 |
?萍耙陨 |
臨床醫學 或病理學 |
初級及以上 |
病理醫師 |
1 |
4 |
35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病理工作滿2年。(面向全省) |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或醫學影像 |
初級及以上 |
肌電圖醫師 |
1 |
5 |
35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肌電圖工作滿2年。(面向全。 |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中級及以上 |
泌尿外科醫師 |
1 |
6 |
40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泌尿外科工作滿2年。(面向全省) |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副高及以上 |
神經外科醫師 |
1 |
7 |
40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擔任過本專業診療組長及以上的可放寬至45周歲);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神經外科臨床工作滿2年。(面向全。 |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初級及以上 |
神經外科醫師 |
1 |
8 |
35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神經外科工作滿2年。(面向全。 |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初級及以上 |
內科醫師 |
1 |
9 |
30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內科工作滿2年。(面向全省) |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中級及以上 |
內科醫師 |
1 |
10 |
35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內科工作滿2年。(面向全。 |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副高及以上 |
骨科醫師 |
1 |
11 |
40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擔任過本專業診療組長及以上的可放寬至45周歲);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骨科工作滿2年。(面向全。 |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或中醫學 |
初級及以上 |
急診醫師 |
1 |
12 |
30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急診工作滿2年。(面向全。 | |||
招考單位 |
招考 計劃 |
學歷 要求 |
專業要求 |
任職資格要求 |
專技 崗位 |
招考對象 |
崗位代碼 |
其它資格條件 | ||
應屆 畢業生 |
社會 人員 |
不限 | ||||||||
市中醫醫院 |
1 |
本科及以上 |
中醫學或中西醫結合 |
中級及以上 |
兒科醫師 |
1 |
13 |
35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兒科工作滿2年。(面向全國) | ||
1 |
本科及以上 |
口腔醫學 |
中級及以上 |
口腔科醫師 |
1 |
14 |
35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口腔工作滿2年。(面向全省) |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或醫學影像 |
初級及以上 |
超聲科醫師 |
1 |
15 |
35周歲以下;從事超聲工作滿2年。(面向全國) |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或麻醉學 |
初級及以上 |
麻醉醫師 |
1 |
16 |
30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麻醉工作滿2年。(面向全國) |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或中醫學、中西醫結合 |
初級及以上 |
婦產科醫師 |
1 |
17 |
35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婦產科工作滿2年。(面向全。 |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中級及以上 |
心胸外科醫師 |
1 |
18 |
35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心胸外科工作滿2年。(面向全。 | |||
市婦保院 |
4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臨床及醫技科室 |
4 |
1 |
本科畢業生2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放寬至35周歲以下。 | |||
1 |
本科及以上 |
醫學檢驗 |
檢驗技師 |
1 |
2 |
本科畢業生2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放寬至35周歲以下。 |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初級及以上 |
遺傳實驗室 |
1 |
3 |
35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臨床醫學工作滿2年。(面向全。 |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初級及以上 |
臨床醫生 |
1 |
4 |
35周歲以下;在縣級及以上醫院從事臨床醫學工作滿2年。(面向全。 | |||
市第三醫院 |
1 |
本科及以上 |
醫學影像學 |
影像醫師 |
1 |
1 |
||||
3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初級及以上 |
臨床醫生 |
3 |
2 |
35周歲以下;有臨床醫學工作經歷;具有醫師執業資格證(中級職稱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 | |||
合計 |
60 |
12 |
48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