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嘉善縣交通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我縣交通人才隊伍建設,加快交通事業發展,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及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嘉善縣交通系統下屬事業單位集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有4家事業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1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2014年嘉善縣交通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
3.年齡及身體狀況:1978年5月15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4.須具有國家承認的研究生學歷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
5.戶口不限;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2014年嘉善縣交通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浙人社發〔2014〕15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屬于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采用電子郵件、郵寄(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準)與現場報名三種方式,前二種報名形式材料原件可在面試前1天進行資格審核。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經資格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統一參加面試。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與招聘計劃一般應不低于3:1,最少不低于2:1,如不足比例,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
2.面試。根據招聘計劃,按報名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動淘汰。面試時間另定。本次招聘有關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相關事項在嘉善交通網(網址:http://www.jsjtj.net/)公布,敬請關注。
3.體檢。面試結束后,各崗位分別按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報考人員的體檢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4.考核。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核?己艘髤⒄铡墩憬」珓諉T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
5.聘用。擬聘用對象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按聘用審批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經批準聘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在職人員要及時與現工作單位溝通并辦妥有關手續,如因此影響聘用的,由本人負責。被聘用人員收到錄用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取消聘用資格。
不能在2014年7月31日前向招聘單位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聘用。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考核不合格、在公示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聘用人員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規定的待遇,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首次簽訂合同期為三年,其中試用期半年,試用期內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三年合同期滿,考核合格者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制規定辦理續簽合同。
四、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1.報名時間:5月15日至5月30日(現場報名逢雙休日除外)
2.報名(郵寄)地點:嘉善縣交通運輸局組織人事科(浙江省嘉善縣羅星街道世紀大道169號),郵編314100;電子郵箱:815613224@qq.com
3.報名辦法:
(1)填寫《嘉善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沙质〖壗逃姓块T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招聘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面試或聘用資格。
五、其它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嘉善縣交通運輸局解釋。咨詢電話:
0573-84129432,聯系人:盛永芳
嘉善縣交通運輸局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