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精神病醫院二〇一四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一、醫院簡介
云南省精神病醫院創建于1955年,原位于昆明西郊長坡,現位于昆明市穿金路733號,與著名的風景名勝地世博園和金殿公園相毗鄰,屬于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經過50多年的建設和發展,我院已發展成為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為一體的大型精神病專科醫院,承擔著全省大部分重癥精神疾病患者的臨床治療工作和全省各州市精神衛生機構的業務指導和人員培訓工作。是省、市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和昆明醫科大教學醫院。醫院共設置科室40個,其中臨床業務科室13個,醫技功能科室10個,行政職能科室17個。目前,我院擁有1個省級重點專科和3個市級重點學科。現編制床位400張,實際開放900張,床位使用率達110%以上。擁有數字化X光機、全自動生化分析儀、全自動血球計數儀、高效液相色譜儀、彩超、腦電圖機、多參數無抽搐電休克治療儀和麻醉機等設備。目前,“云南省心理衛生協會”、“云南省醫院協會精神病醫院管理專業委員會”、“云南省心理援助熱線”、“昆明市心理危機研究與干預中心”、“云南省康復醫學會精神康復專業委員會” 、“云南省精神病醫院精神病司法鑒定中心”、“云南省精神醫學基金組織”、《云南精神醫學》雜志編輯部均設在我院。
為充分發揮我院在全省精神衛生防治工作中的優勢,尊重患者的人格,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不斷提高醫療護理水平,2004年醫院建成全省規模最大、功能最全的精神病患者康復中心;2007年新建醫技綜合大樓,新增床位360張;2012年醫院又開工新建3萬m2業務大樓,投入使用后,醫院總床位數將達1500張,床位規模將擠身全國前三甲,將大幅解善病人住院難、住院條件差的困難。
隨著醫院業務建設發展的需要及心理衛生服務需求的增加,我院將擴大規模,誠聘有志之士到我院從事精神衛生工作。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專業及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
三、招聘范圍、對象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符合上述條件的各類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應往屆畢業生,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年齡要求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生崗位年齡要求分別在30周歲以下和26周歲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程序
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須登陸昆明衛生人才網(www.kmwsrc.com.cn)進行網上報名。
(一)網絡報名的時間
2014年5月17日10:00至5月22日17:00。
(二)網絡報名的流程
1、登錄昆明衛生人才網--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近期清晰的免冠電子照片(白底彩照,160×210像素)--提交報名信息--按提示進行網上繳費。報名信息提交后可撤銷進行修改操作,并重新提交報名信息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完成繳費之后將不可再對個人信息進行修改。
2、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和學歷等,須與招聘崗位要求一致,每人限報考一個單位一個崗位。
3、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報名信息負責,面試前將審核相關報考資格及材料原件;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2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
(三)繳費
報考人員在報名信息提交后,確認自己的信息不再有修改之后可同步按系統提示完成網上繳費。報名參加本次筆試的考生每人須繳納報名費50元,用于考務工作。
(四)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由考生從昆明衛生人才網指定窗口進行打印,打印時間為2014年6月11日10:00至6月14日9:30。
每個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報名費將于筆試結束后五個工作日集中辦理退費。
五、考試的方法、科目、范圍和時間、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如有碩士研究生報考此類崗位,也需參加該崗位的筆試考試。
(一)筆試
1、筆試方式為閉卷考試;
2、考試范圍為與崗位相關的專業基礎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
3、筆試時間及地點:根據準考證上的筆試時間、地點按時參加考試(筆試時需出示準考證、身份證原件)。
4、筆試成績公示:筆試成績按崗位分類排名,在昆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km.gov.cn)、昆明衛生人才網(www.kmwsrc.com.cn)和 云南省精神病醫院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注: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輔導宣傳,以免受騙上當。
(二)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
按各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的比例為1:2。如進入面試的人員自愿放棄面試的,按報考該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因特殊情況出現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
2、現場資格審查
由云南省精神病醫院負責電話通知進入面試人員,在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核。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面試,并按照筆試分數由高至低順序依次遞補。
現場審核材料: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14畢業的學生提供《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就業登記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審核后退還)及復印件各一份。已經參加工作的報考人員(指非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人員)應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面試方式:采取現場提問和具體實作操作方式。
4、面試內容:主要為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考核。
5、面試時間:由云南省精神病醫院負責通知。
6、面試地點:由云南省精神病醫院負責通知。
7、面試注意事項
考生應持準考證及身份證原件提前30分鐘進入考場,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電通信工具(如移動電話)、電子記事本等電子工具;開考30分鐘后遲到的不得進入考場,并取消其考試資格。
六、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考核人選的確定
(一)筆試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
(二)面試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
(三)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應聘人員進入體檢與考核的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五)總成績公示:按崗位分類排名同時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km.gov.cn)、昆明衛生人才網(www.kmwsrc.com.cn)和 云南省精神病醫院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六)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
七、考核、體檢
(一)考核及體檢由云南省精神病醫院組織實施。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確定為擬聘人員;招聘單位須安排擬聘人員到縣級以上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二)在考核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云南省精神病醫院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
(一)根據考核、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衛生人才網和 云南省精神病醫院網公示7個工作日。
(二)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三)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
(三)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聯系人:鄧老師、李老師
聯系電話:0871-65610054
(四)本簡章由云南省精神病醫院負責解釋。
十一、監督電話
昆明市衛生局人事處:0871-63123241
昆明市監察局駐市衛生局監察室:0871-63123306
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871-63192326
附表:
單位 |
招聘崗位 |
崗位類別 |
招聘人數 |
學歷要求 |
專業 |
年齡 |
其他招聘條件 |
云南省精神病醫院 |
臨床 |
專業技術崗位 |
14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全日制大學本科30歲以下(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35歲以下) |
|
護士 |
專業技術崗位 |
3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 |
護理學 |
全日制大學本科26歲以下(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35歲以下) |
||
檢驗 |
專業技術崗位 |
1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 |
醫學檢驗 | |||
管理 |
管理崗位 |
1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 |
公共事業管理 |
衛生事業管理方向;CET-4合格或考試成績425分及以上 | ||
文秘 |
管理崗位 |
1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 |
文秘與辦公自動化、文秘與檔案、文秘與檔案管理 |
|||
合計 |
2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