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和有關規定,根據《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業編制人員身份,以下簡稱輔警)26名(男性),現將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至35周歲(1989年10月28日至2007年11月28日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警務輔助工作,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5.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或傳染性疾病,無殘疾和生理缺陷,無口吃、重聽、色盲色弱,無紋身,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特殊標記;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要求(詳見《招聘輔警崗位及要求》,附后)。
二、不予招聘的情形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3.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6.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7.曾在本市公安機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因個人原因離職未滿3年的(2022年10月28日之后);
8.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10.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11.曾連續6個月以上在國境外留學、工作、生活,國(境)外期間經歷和政治表現難以進行考察的;
12.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堅持“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聘用”原則。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評、面試、體檢和考察(政審)、培訓、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報名時間:2025年10月28日9時-11月3日17時。報名方法:此次招錄實行網上報名,由本人填寫《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將材料發送至郵箱dtgazzc@163.com。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地點在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鎮江市丹徒區谷陽大道288號)公安信訪服務大廳,資格復審時間為1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報名人員當天直接到信訪服務大廳提供材料,公安局不再另行通知。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資料:戶口簿、本人身份證、退伍證(退役人員)、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片1張和《個人征信報告》報名。
對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凡具有不宜錄用情形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三)考試。考試分體能測試和面試,采用百分制進行計算,并根據體能測試占40%、面試60%核算總成績。體能測試項目分三個項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立定跳遠,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要求執行。面試采用非結構化方式,主要了解應聘人員的基本情況、綜合素質、學習工作經歷、專業特長和與應聘崗位匹配度等。主要考核報考人員的儀容儀表、語言表達能力、溝通能力和應變能力。
體能測試和面試時間、地點通過電話另行通知。考試成績將在“生態丹徒”網頁上予以公示。
(四)體檢和政審(考察)。按照招聘人數1:1的比例,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體能+面試)由高至低依次確定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照面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確定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都相同的,按照第一學歷(由高至低)、年齡(由小到大)依次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按規定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不合格的,不得進入考察(政審)環節。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及復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察(政審)按有關規定執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日常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同時復核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及其報考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考察(政審)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五)培訓。對體檢和政審(考察)均合格的人員,進行為期一周的基本法律法規、隊列舉止、職業道德、保密知識等方面的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實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對培訓合格的應聘人員,按有關規定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滿,沒有問題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聘用后有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并考核合格的,聘為正式輔警。
在體檢、政審(考察)、公示等環節,因應聘人員放棄、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計劃缺額的,可擇優遞補。
四、工資待遇
試用期工資按照不低于鎮江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發放。試用期滿轉正后,工資待遇按照同崗位輔警工資福利待遇標準執行。享受“五險一金”、健康體檢等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項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和考試費。
(二)應聘人員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應聘人員學歷以已經取得的畢業證書為準。學歷須能夠在學信網驗證,在讀學歷不得作為相應學歷證明。2023屆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畢業證書及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
(三)此次招聘由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統一組織,不委托其他任何代辦機構。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應聘人員需使用本人手機號碼和身份證號碼報名,因未如實填寫報名信息、由他人代報名、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本人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影響招聘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因手機通訊不暢、屏蔽群發短信、無故掛斷電話、不接聽電話、未及時查收短信、聯系方式變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約定時間參加招聘相關環節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能測試、面試、體檢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應聘資格。
六、聯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1-85314024(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
招聘工作紀檢監督電話:0511-85314027
本《簡章》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負責解釋。
附件:
1.招聘崗位及要求
2.《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
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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