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學院地處全國文明城市、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粵港澳大灣區重要節點城市——惠州,是省屬全日制公辦本科高校、全國新建本科院校聯盟副理事長單位、普通本科轉型試點高校、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和省創建國家教師教育創新實驗區立項院校、省高校“三全育人”體制機制建設試點單位、省課程思政改革示范高校。
為落實全省高質量發展大會“百萬英才匯南粵行動計劃”,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現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行政教輔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招聘公告要求其他條件,詳見《惠州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行政教輔人員崗位表》。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非事業編制,待遇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五、報名
(一)報名時間
5月16日至5月28日。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應聘人員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網址:https://www.qgsydw.com/)進行注冊報名。
(三)報名材料
(1)《惠州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系統填報后自動生成,無需上傳);
(2)身份證(正反面);
(3)各學習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學信網上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人員另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相關材料;
(4)報考崗位所需的各類業績成果材料;
(5)各種獲獎證書、資格證書等。
(四)注意事項
1.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否則報名無效。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3.應聘人員報名時對所填報資料及所提供的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性負責。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4.招聘崗位專業參照《廣東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或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但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院校教務部門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境外留學人員所學學科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科專業相近但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報考時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績單以及對比國內學校專業開設課程表等證明材料。
5.國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獲得學歷和學位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須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其他人員須于報名首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如未能按期取得上述材料,將取消資格。
六、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1.資格初審
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初審,此階段只初查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條件是否符合,不作為報考資格條件最終審核。通過筆試前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可以參加筆試,但不可視為已通過資格審核。
2.資格復審
面試前將對入圍面試人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具體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入圍面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因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入圍面試人員出現空缺的,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人員。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密切留意惠州學院人才招聘網站公告。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一)筆試
筆試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工作規范(試行)》實施。筆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具體安排將在惠州學院官網人才招聘欄目另行公告。
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惠州學院官網人才招聘欄目和報名系統公布,請應聘人員自行登錄網站和報名系統查詢,不再另行通知。成績采用百分制,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
(二)面試
1.入圍面試人員。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高低和崗位招聘人數按1:5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如果入圍人數達不到1:5的,按筆試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在惠州學院官網人才招聘欄目公布。
資格審查結果、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請留意惠州學院官網人才招聘欄目。
2.面試組織。面試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組織實施,由惠州學院根據崗位需要,采取無領導小組面試的方式組織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
(三)綜合成績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四舍五入),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按面試主評委評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相同,則另行組織面試。面試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計算綜合成績。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嚴格執行,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結果通過電話或短信通知應聘人員。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考察有關工作通過電話或短信通知考察人選。
九、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惠州學院官網人才招聘欄目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十、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將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及具體招聘條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數;
(二)本公告及具體招聘條件提及的年齡、工作經歷時間界限計算至報名首日。
(三)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并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五)確定為擬聘人員的,須按學校規定的時限要求(以具體通知為準)攜帶學歷學位證等材料,辦理報到手續。學校將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約定服務期限。
十二、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2-2529142(人力資源部)
監督投訴電話:0752-2527273(紀檢監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