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公告(2015年第18號)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要求,經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專業教師、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是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由舟山市人民政府籌建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國內第一所以旅游與健康命名的高職院校。舟山群島新區是第四個國家級新區,是首個以海洋經濟為主題的國家級新區,也是全國空氣質量最好的三個城市之一。學院地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沙雕故鄉”朱家尖,背靠青山,瀕臨大海,與“海天佛國”普陀山、“十里漁港”沈家門和“金庸筆下”桃花島隔海相望,與甬舟高速、普陀山機場、舟山國際郵輪游艇碼頭咫尺之近,朱家尖觀音大橋與舟山本島相連,風光秀麗,海陸空交通便捷。目前,學院下設旅游分院、健康分院、商務系和公共教學部,辦學理念先進,專業特色鮮明,教學樓、辦公樓、圖書館、實驗實訓樓、學生宿舍、田徑場、游泳池等各類設施齊全,是學習和生活的理想之地。
學院以服務浙江海洋經濟發展和舟山群島新區建設為辦學方向,堅持走開放式產業化特色辦學之路,積極探索產教結合和社會參與的多元合作辦學機制,全面培養海洋旅游和健康服務業急需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努力打造成為全國旅游與健康管理服務兩大產業高技能人才培養高地和培訓基地,著力建設一所“以產促教、以教促業、產教研一體”的現代創業型高職學院。
二、招聘計劃
本次我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師義務。
(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學生,有獻身教育事業的精神。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能報考。
(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六)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七)工作經歷等相關資歷時間的計算截止至2015年7月31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四、信息發布平臺
(一)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http://www.zsrls.gov.cn。
(二)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
http://122.226.20.162:8001。
其中,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網站為發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五、報名辦法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報名統一采用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下載并填妥《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招聘報名表》(附件2,需粘帖照片)和《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報考人員情況登記表》(附件3)電子稿,連同下列報考材料掃描件一并打包發送郵件至指定郵箱:zslyjk@126.com(郵件主題設為“應聘XX崗位+姓名”)。
(二)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11日下午16:30。
(三)報考材料:
1.《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招聘報名表》(見附件2)。
2.身份證。
3.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書。
4.學歷、學位證書。
5.具體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工作年限證明。
6.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
8.崗位所需其他材料(如黨員證明材料)。
(四)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還需攜帶上述報考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參加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資格審查由舟山旅游與健康學院負責完成,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六、考試方式
各招聘崗位的考試形式詳見附件1,筆試、面試及說課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輔導員崗位(序號1-3)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占60%合成,若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進行加試。面試合格分為60分,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英語、計算機、食品科學專業教師崗位(序號4-6)采用面試和說課相結合的考試方式(若某一崗位報名人數達10人及以上,則在面試和說課前增加筆試環節,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按照面試和說課成績各占50%合成。若考試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進行加試。面試、說課合格分均為60分,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考試工作由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組織實施,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辦法另行通知。
七、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標準按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負責組織實施。
八、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對象公示后,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均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均不再遞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3660167,監督電話:0580-2095018。
附件:1.2015下半年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招聘計劃表
2.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招聘報名表
3.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報考人員情況登記表
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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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報考人員情況登記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