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職業技術學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1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于1999年由教育部正式批準設立,是一所從事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全日制綜合性高等院校,是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首批立項建設院校。學院地處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保稅區、大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及北侖港區組成的寧波北侖新區,是華東地區重要的制造業基地、寧波最具經濟活力和發展后勁的區域。學院占地近50公頃,校舍建筑面積20多萬平方米。學院下設8個系(院)、1個教育集團,10大類30多個專業,并涵蓋了機電、模具、計算機、電子信息、化工、物流等與當地產業密切相關的專業。全日制高職在校生8000多名,非全日制學生和各類培訓人員16000人。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 崗位 |
崗位類別 |
人數 |
崗位職責 |
招聘專業及 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 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信息技術類專業教師 |
專技 |
1 |
負責專業教學等并承擔相關科研工作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一級學科專業; 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可放寬至大學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全國 |
1、有2年及以上從事本專業企業工作經歷(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除外); 2、年齡35周歲以下(其中具有副高專業技術職稱的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稱的可放寬至50周歲以下)。 |
建筑工程專業教師 |
專技 |
2 |
負責專業教學等并承擔相關科研工作 |
本科階段為土建類、藝術類專業或研究生階段為建筑學、土木工程、藝術學一級學科專業; 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可放寬至大學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1、有3年及以上從事本專業企業工作經歷(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除外); 2、年齡35周歲以下(其中具有副高專業技術職稱的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稱的可放寬至50周歲以下)。 | |
工商管理類專業教師 |
專技 |
1 |
負責專業教學等并承擔相關科研工作 |
國際貿易、會計學或財務管理專業(本、碩專業一致); 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1、有3年及以上從事本專業企業工作經歷(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除外); 2、年齡35周歲以下(其中具有副高專業技術職稱的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稱的可放寬至50周歲以下)。 | |
藝術專業教師 |
專技 |
3 |
負責專業教學并承擔影視編導與傳播、網頁設計、美術或書法實踐指導工作 |
藝術學、設計藝術學、美術學或傳播學專業; 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有從事本專業實習經歷(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除外)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歷屆生,年齡35周歲以下(其中具有副高專業技術職稱的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稱的可放寬至50周歲以下)。 | |
物流管理專業教師 |
專技 |
1 |
負責專業教學等并承擔相關科研工作 |
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專業; 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可放寬至大學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1、有5年及以上的企業工作經歷(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除外); 2、歷屆生,年齡35周歲以下(其中具有副高專業技術職稱的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稱的可放寬至50周歲以下)。 | |
公共課教師 |
專技 |
1 |
負責游泳、田徑方向專項教學并承擔運動隊訓練及社團指導工作 |
本科階段為:體育教育、運動訓練專業, 研究生階段專業不限; 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歷屆生,年齡35周歲以下(其中具有副高專業技術職稱的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稱的可放寬至50周歲以下)。 | |
素質拓展教師 |
專技 |
1 |
負責專業教學并承擔素質拓展訓練工作 |
體育學、教育學一級學科專業; 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可放寬至大學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有1年及以上從事本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除外);年齡35周歲以下(其中具有副高專業技術職稱的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稱的可放寬至50周歲以下)。 | |
心理咨詢教師 |
專技 |
1 |
負責專業教學等并承擔相關科研工作 |
心理學一級學科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歷屆生,年齡35周歲以下(其中具有副高專業技術職稱的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稱的可放寬至50周歲以下)。 |
注:年齡和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屬于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的,憑學校推薦表和就業協議報名且須于2015年8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屬于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的,報考時須已取得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名稱為準。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17日止
2、報名辦法:登陸寧波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nbpt.edu.cn ,在“電子公告欄”點擊“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并下載公告中的附件,填完后發送郵件至rsc@nbpt.edu.cn,郵件主題請標明“姓名+應聘崗位+專業+學歷/職稱”。
3、資格初審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資格復審和面試資格。通過資格初審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的人員由人事處通知本人,同時告知資格復審和面試時間、地點。不符合招聘條件的,由人事處通過回復郵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藝術專業和公共課教師2個崗位,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數個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1個的予以取消)。
其他崗位根據往年招聘情況,經主管部門寧波市教育局同意,認定為長期招聘不足的緊缺崗位,報市人社局核準,同一崗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達不到3:1時,按報考人數進入考試程序。本招聘信息還將在中國高校招聘網站、中國高校教師招聘網站、高校招聘在線網站發布。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面試形式包括“技能測試+面試”或“試講+面試”兩種形式。其中公共課教師和心理咨詢教師崗位采取“技能測試+面試”形式,其他崗位采取“試講+面試”形式。
1、資格復審
面試前,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畢業(學位)證書、職稱證、勞動合同(或養老保險交費憑據)、單位出具的從事本專業工作經歷證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所報崗位的專業知識水平、教學能力、研發能力、創新能力、成果轉化能力等。總成績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其中公共課教師和心理咨詢教師崗位采取“技能測試+面試”形式,技能測試占50分,面試占50分,技能測試不足30分者淘汰;其他崗位采取“試講+面試”形式,試講占50分,面試占50分,試講不足30分者淘汰。考生憑身份證參加面試。
3、總成績
在技能測試、試講合格人員中,按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面試總成績都相同的分別以技能測試、試講成績排序。技能測試成績、試講成績和面試成績及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學院網站上http://www.nbpt.edu.cn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網上下載體檢表格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職業技術學院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五)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西校區A座302辦公室,寧波市北侖區新大路1069號,聯系人:胡老師,姜老師,聯系電話:0574-86891327,86891361,86891920(傳真),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6891931
附件: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