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公開招聘人員(非教學崗位)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是1999年8月經省政府批準,并于2004年11月被教育部確認的一所綜合性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2010年被授予“全國先進獨立學院”稱號。2013年,在全國獨立學院綜合排名第9,全國高水平獨立學院排名第7,被評為全國校園環境滿意度50強高校。(詳情鏈接)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4個非教學崗位4名人員,其中輔導員崗位2人,管理崗位1人,其他專業技術崗位1人(具體崗位見附件1)。
(一)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二)有關說明
1、聘用人員為聘用合同制身份,享受人事代理人員相關待遇。
2、學歷、學位。“學歷/學位”欄目中“碩研”為高校全日制普通碩士研究生,必須同時具備學歷學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
3、專業。由學院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4、年齡。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博士年齡可適當放寬。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信息發布平臺
1、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網站(http://xz.zjnu.edu.cn/);
2、浙江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zjnu.edu.cn/)。
信息發布平臺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信息發布平臺發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電子郵件報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其他形式報名。不收取報名費。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 5月15日(周五)下午17:00。
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間內,發送《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公開招聘報名表》(見附件2)與本人簡歷及身份證掃描件電子版(郵件主題設為“招聘崗位名稱+姓名”)至報名專用郵箱fhf@zjnu.cn。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并在報名表中明確所應聘的崗位,否則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報名材料投送成功與否,以是否收到專用郵箱(fhf@zjnu.cn)的自動回復為準。應聘人員應妥善保存專用郵箱(fhf@zjnu.cn)的自動回復郵件,作為已報名的憑證。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將核減或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
(三)考試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和面試在綜合成績中分別占40%和60%。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筆試日期初定2015年5月20日(周三),具體安排將在信息平臺公布。筆試主要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崗位相關的基本知識。不指定具體教材和相關參考書籍。筆試結束后,將在信息發布平臺公布筆試成績,并按照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在信息發布平臺公布。
2、面試
入圍面試人員需準備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原件)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備查。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屆時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人員遞補。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考查內容為對崗位認知程度、勝任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日期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與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按1:1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體檢與考核人選名單,并在信息發布平臺公布。
體檢、考核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相關辦法進行。
(五)擬聘用人員公示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信息公布平臺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相關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信息公布平臺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或浙江師范大學紀委辦、監察處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2、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3、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在職人員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招聘單位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金華市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人事部(郵編:321004)
咨詢電話:0579-82291386(蔣老師、方老師)
監督電話:0579-82282319(浙江師范大學紀委辦、監察處)
附件:1、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2015年公開招聘人員(非教學崗位)計劃表
2、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公開招聘人員(非教學崗位)報名表
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
浙江師范大學人事處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1、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2015年公開招聘人員(非教學崗位)計劃表.rar
2、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公開招聘人員(非教學崗位)報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