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發集團組建于2013年9月,注冊資本50.22億元,集團全口徑資產總額近3500億元,擁有境內AAA級最高級主體信用評級、境外BBB投資級信用評級,是東北三省首家信用評級最高的城投類企業。目前,集團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緊密圍繞全市“3轉4強7新”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統籌推進“產業投資、產業金融、產業載體開發運營”三大板塊發展壯大,全力布局光電信息、新能源、低空經濟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不斷加快向現代化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轉型升級。
為進一步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提高長發集團經營管理水平,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增強市場競爭活力,經長發集團董事會審議通過,現面向社會公開選聘職業經理人,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職位
長發集團副總經理(職業經理人)1名。
二、選聘范圍及條件
(一)選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選聘。
(二)選聘條件
按照對黨忠誠、勇于創新、治企有方、興企有為、清正廉潔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選拔標準,職業經理人應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國有企業的社會主義方向,熟悉相關企業經營管理,具有國際視野和戰略思維,具備與職位相匹配的任職經歷和專業素養,市場感覺敏銳,經營業績突出,職業操守、職業信用和個人品行良好。同時,還要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55周歲。
3.具有累計10年以上產業投資、資本運作、供應鏈金融領域管理經驗,應具有與長發集團相當規模企業副總經理相當層級職務的任職經歷,或擔任中層正職干部且在中層正職崗位工作3年以上。
4.熟悉國資監管政策,能夠洞悉資本市場動態和潛力產業投向,精通大型集團企業資本運作及投融資管理,至少主導過1個上億元級資本項目,且投資收益業績突出。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或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
3.因違紀違法被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開除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符合任職回避規定相關情形,以及法律、行政法規或部門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人員任期及薪酬待遇
(一)任期。選聘人員按照職業經理人管理,任期三年,任期期滿考核合格可續聘。
(二)薪酬待遇。參考市場同類可比人員薪酬水平,根據集團董事會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確定。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
四、選聘程序
本次選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綜合考評(面試)、組織考察和背景調查、體檢等程序進行,由長發集團負責組織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1月17日17:00。提前或逾期報名均視為無效報名,不予受理。
報名所需材料:
1.請按要求填寫《長發集團副總經理應聘報名表》。
2.提交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海外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海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崗位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專業成果及重要獎勵等,以上所有材料需要提供掃描件,報名材料不再退回。
3.近期電子版2寸證件照。
將填寫完整的報名表及證書電子版整理為一個壓縮文件,須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發送至郵箱:ccdghr@163.com。
(二)資格審查
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初審。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資格條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應聘資格;如發現無符合崗位需求條件的應聘人員,可取消本崗位此次招聘。
(三)綜合考評
組織專家通過履歷評價、業務能力測試、心理素質測試、個性特質測試、面試評估等方式,全面了解應聘人員的專業素質、心理素質、履職能力、工作業績和性格特征,研究提出考察人選建議。組成考察組對擬考察人選進行考察或背景調查,對考察人選的工作實績與德能勤績廉等現實表現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并查閱個人檔案。根據考察或背調情況,經長發集團黨委會、董事會審議通過后作出聘任決定。對擬聘任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相關說明
1.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如發現與事實不符,長發集團有權取消應聘人員資格。
2.根據資格審查結果,面試時間及地點將通過郵件等方式告知,應聘人員須提供準確的郵箱地址與聯系方式并及時查收。
3.我們對應聘人員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嚴格保密,不做他用,恕不退回。
長春市城市發展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