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淮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含教師)簡章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等文件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將2012年淮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安徽人事考試網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競爭、擇優;
(二)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四)堅持統一組織、分步實施。
二、招聘計劃和條件
2012年淮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數共235個,招聘人數389人。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須具備在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按足年計算,是指畢業后至2012年7月31日期間累計工作時間。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年齡條件”中“25周歲以下”為“1987年 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以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三)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現役軍人;
(六)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招聘單位不得設置與崗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歧視性、指向性條件。
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見《2012年淮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一)。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網站為淮南人事考試網(www.hnpta.com)。
(二)報名時間
2012年5月7日9︰00至5月11日16︰00,逾期不予補報。
(三)報名程序
登陸報名網站→詳閱招聘公告和崗位計劃表→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報名表→上傳照片→自我確認→網上繳費。
(四)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必須符合報考崗位的條件,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報名時必須按要求如實、正確填寫《2012年淮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并上傳本人電子照片,照片必須符合規定格式(照片格式: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寬度2.5cm,高度3.5cm,或寬高分辨率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否則出現問題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進行自我確認。所填信息必須全部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五)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于報名后至2012年5月12日16:00前可隨時登陸淮南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費,統一筆試共兩科每人交報名費90元。報考人員先辦理工商銀行網上繳費卡再網上繳費。繳費截止時間為2012年5月13日16︰00,逾期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農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報考人員,在網上繳費后,可于2012年5月14日至15日,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政府南門東側)一樓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減免報名費的審核確認手續。辦理手續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其家庭所在地的市(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或扶貧辦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況證明,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材料(如戶口簿等)。
(六)其他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統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成成績達到50分以上(含50分)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下一輪專業測試。
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同一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應低于3︰1,少數緊缺專業的崗位,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方可開考。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四、統一筆試
統一筆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委組織部組織實施。命題、制卷、閱卷、計分委托專門機構負責。
(一)筆試科目
筆試分兩個科目:1.《公共基礎知識》;2.《專業知識》或《申論》。
報考市、區教育系統或其他各類學校教師崗位的考生,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A類)兩科;報考市、區衛生系統醫技崗位的考生(含區計生服務專技崗位和其他醫學專業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B類)兩科;報考其他崗位的考生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C類)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