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淮人社秘〔2011〕12號)等文件精神,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現將2012年鳳臺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民主、公開、競爭、擇優;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統一組織、分步實施。
二、招聘計劃和條件
2012年鳳臺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76名。報考人員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6、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見《2012年鳳臺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二)報名時間
2012年8月6日8:30—8月10日17:00,逾期不予補報。
(三)報名地點
縣勞動保障大廈二樓大廳(縣祥泰商場二部東)。
(四)報名程序
詳閱招聘公告和崗位計劃表→填寫報名表→資格審查→提交報名表→繳費。
(五)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必須符合招聘崗位的條件,每個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
2、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有效證件的原件與復印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張。招聘崗位有資格證書等要求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關證件。
3、報考人員需填寫《2012年鳳臺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表》(附件2),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一致并真實無誤。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4、報考人員必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六)繳費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費,統一筆試共兩科每人交報名費90元。
農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考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或扶貧辦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況證明,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材料(如戶口簿等)。
(七)其他
同一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應低于3:1。若達不到規定比例,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核減招聘計劃數或降低比例開考。因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2012年8月13日到報名地點改報其他相關職位,不能改報的退還報名費。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統一在報名地點進行。報名期間,縣人社局將組成專門的工作班子,抽調精干且熟悉業務的人員,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認真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務必客觀、公正、及時、細致,力求準確無誤,對所有報考人員一視同仁。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12年8月20日至8月21日工作時間內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交費憑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