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年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和蘇州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蘇辦發[2011]27號)有關規定,經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政府同意,2012年相城區職業學校公開招聘專業骨干教師17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工作組織實施
2012年相城區公開招聘職教專業教師工作,由相城區教育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區紀委全程監督。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犯罪記錄。
2.具有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具體崗位、人數見附件1。
三、報名程序和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2年5月15日。
2.報名方式: 郵寄至蘇州市相城中等專業學校校長辦(蘇州市相城區濟學路2號,郵編:215131)或發送電子郵件至xcveczp@163.com。
3.報名程序:
(1)遞交應聘材料
報名者選定應聘崗位,填寫《2012年相城區公開招聘職教專業教師資格審查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見附件2)3份(加貼照片),交以下材料復印件初審:①本人身份證、②學歷(學位)證書、③工作經歷證明(如:在職證明、勞動合同、社保手冊或檔案托管證明均可)、④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技能資格證書(件)。
《登記表》可自行至學校網站(http://www.xcvec.com)下載。
學校初審合格后集中遞交區教育局、區人社局進行復審。
(2)現場驗證
經審查合格,報名者于考試當天持應聘材料原件到現場交工作人員進行核對。應聘材料原件與復印件一致無誤者方可取得考試資格。
4.報名注意事項:
每位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者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不符合規定條件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四、考試
考試分為教學能力測試、技能水平測試兩部分,設定2:1的考試開考比例,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人社部門核減招聘崗位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
教學能力測試、技能水平測試均為100分制,設定60分為合格分數線。招聘考試總分(100%)=教學能力測試(按占比50%計,其中筆試項目按占比30%計、說課答辯項目按占比20%計)+專業技能測試(按占比50%計)。當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合格人數超過4:1比例時,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或核減后人數)4倍的比例確定參加技能水平測試的人選,不足4倍時按實際人數進入技能測試,不再核減崗位人數。
符合考試總分達合格分數線60分以上條件后,按總分(總分相同時,取專業技能測試高分者,如技能測試得分也相同時,取說課答辯高分者)從高到低排序確定擬錄用人員。
(一)有關說明
1.考試時間為5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原則上所有項目在同天考完。在區紀委全程監督下由區教育局、人社局組織實施。
2.筆試項目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內容為通用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包括教師職業道德與個人修養、專業教學或實訓指導理念、專業基礎理論等。
3.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的通知》規定,考試組織部門可在考試前向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收取考試費100元/人。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可憑低保證(復印件)或特困證明等(復印件)減免考試費。
五、體檢和政審
擬錄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后進行政審。在招聘單位申報錄取和聘用手續前,因考生體檢、政審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可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考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
六、錄取和聘用
體檢和政審通過者,經報區編辦、人社局審批后辦理簽約、納編等相關手續。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簽約、鑒證等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錄用人員與招聘學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首次簽訂合同的期限為1年,并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不合格者,合同解除。
已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擬錄用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自行辦理與原單位的合同解除手續,逾期未解除的,取消其錄取資格,責任自負。
七、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為便于社會監督,特設監督電話:85181506。
八、本簡章由相城區教育局會同相城區人社局負責解釋
報名電話:66153318(相城中等專業學校 馬老師)
咨詢電話:85182102(相城區教育局)、85182252(相城區人社局)。
蘇州市相城區教育局
蘇州市相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