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中心小學:
經研究,決定從鄉鎮中心小學在編在崗教師中,通過考試公開選調12名教師充實城區小學教師隊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學科及崗位
小學語文教師6名、小學數學教師6名。其中,實小、一小、二小、建安中心小學、芝山中心小學、通濟中心小學語文、數學各1名。
二、選調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
2、年齡45周歲以下(196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本市鄉鎮中心小學在編在崗教師,在農村學校任教滿6年(2006年9月1日前至今人事、工資關系在農村),身體健康。
3、具備大學專科以上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取得小學教師資格證。小學語文教師必須已取得普通話二甲以上等級證書,小學數學教師必須取得普通話二乙以上等級證書。
(注:受黨紀政紀處分且在影響期內、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教師及近六年在教師年度業務考核中有不稱職的,不得參加選調)
三、選調方式
符合條件的人員,統一參加2012年福建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筆試),根據筆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擬選調人員,不再進行面試。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符合條件的教師于2012年4月1日0:00-4月10日24:00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址:www.eeafj.cn)報名和網上繳費,筆試考務費按照《福建省財政廳關于規范我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收費收入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財綜[2010]23號)所規定的標準執行。組織人事股將及時對網上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報名人員時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報考信息并及時打印準考證。如因報名者本人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或審核不通過的,報名者本人承擔責任后果。
報考者通過初審后,應打印報名表并在“備注”欄注明“選調”,于2012年4月20日前交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備案。聯系電話:0599-3833752。
(二)考試
初審通過的報名人員參加福建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的筆試。筆試科目:“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報名人員根據本人所報考的崗位選擇其中一個專業類別。
筆試時間:2012年4月21日。
筆試地點:南平市區(地址詳見準考證)。參加筆試人員必須隨帶身份證、準考證和2B鉛筆、橡皮擦、黑色簽字筆等考試用具進入考場。
(三)成績公布
2012年5月10日前,報名本人憑個人身份證號碼和準考證號碼雙重驗證后,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計算:筆試成績=“教育綜合知識”成績×40%+“專業知識”成績×60%。
(四)擬選調人員確定
按筆試成績,各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擬選調人員。若筆試成績相同,則根據2006年9月1日以來獲獎類別和級別按以下順序擇優選調:
⑴教育部或省級黨委、政府頒發的綜合性表彰。
⑵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或南平市黨委、政府頒發的綜合性表彰。
⑶南平市委教育工委、南平市教育局或建甌市黨委、政府頒發的綜合性表彰或建甌市農村(小學)學科帶頭人。
⑷建甌市委教育工委、建甌市教育局或鄉鎮黨委、政府頒發的綜合性表彰。
若參照以上條件后仍然并列,則以參加工作年限長者優先。若還相同,則采取用賽課的方式,成績高者優先。
(五)復審
擬選調人員將選調條件中規定的有關材料提交組織人事股復審,不合格的在同一學科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六)體檢
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由教育局統一組織擬選調人員參加體檢。若擬選調人員因違紀、自愿放棄、體檢不合格等原因被取消選調資格,則在同一學科中依次遞補。
(七)公示
擬選調人員名單在建甌教育信息網公示5天。
(八)調動手續辦理
公示結果無異議后,按學科以抽簽方式確定選調人員崗位并辦理調動手續。調入新單位的崗位聘用按市職改辦有關規定執行。選調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組織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
五、選調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為確保選調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公務員局、市委編辦組成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成立由教育紀工委有關人員組成的監察工作小組,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舉報電話:3859894、3833752。在選調過程中,如有發現報名人員弄虛作假或通過不正當行為影響公開選調工作公正進行的,予以取消選調資格,并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建甌市教育局
建甌市公務員局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