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示
(一)招聘職位
今年我縣招聘新任教師60名,具體為:鄉鎮中學10名,其中英語、化學、生物各2名,語文、物理、通用技術、信息技術各1名;農村小學30名,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各10名;鄉鎮中心幼兒園20名。
(二)參加面試人數及學科
面試人選根據福建省教育廳2012年5月5日組織的筆試成績,按1:3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全部進入面試。參加我縣今年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考生共161名,其中中學30名(英語、化學、生物各6名,語文、物理、通用技術、信息技術各3名)、小學90名(語文、數學、英語各30名)、幼教專業41名(具體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附后)。
(三)公示時間:2012年6月30日至7月6日。
(四)監督電話:0599-2843040。
二、資格復審
(一)時間
2012年7月7日—7月10日17時止,其中浦城籍考生資格復審時間為7月7—9日、外縣考生資格復審時間為7月8—10日17時,逾期未報送材料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空缺名額,在報考該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入圍面試考生,若有自動棄權者,請于2012年7月10日17時前與浦城縣教育局人事股聯系,并將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申請提交我局人事股或傳真至0599—2825210,聯系電話:13459935911、0599—2842340。所空缺名額,在報考該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地點
浦城縣教育局人事股(二樓)
(三)提交資格審核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學歷證書》(第一學歷與最后學歷)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凡在學校申請助學貸款未拿到畢業證的,需持學校的學歷證明以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2012年應屆畢業生報考,面試審核時暫未領取畢業證、報到證等證件,須持所在學校出具應屆畢業生和所學專業的證明材料。
三、面試方案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1、面試時間:2012年7月13—14日。
2012年7月12日17時30分,所有入圍小學與幼教專業面試考生,按學科抽簽確定面試時間。其中2012年7月13日小學語文、數學、英語各面試15名考生,幼教專業面試21名考生;2012年7月14日小學語文、數學、英語各面試15名考生,幼教專業面試20名考生;中學各學科面試時間為2012年7月13日。考生面試順序號在面試當天上午7:10抽取,所有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于面試當天上午7:00準時到達面試地點,逾期未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所空缺名額不再予以遞補。
2、面試地點:浦城縣和平小學。
(二)面試辦法
1、成立面試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成員由縣教育局、縣公務員局、縣委編辦及縣紀委組成。
2、面試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縣、局紀檢監察人員全過程參與監督。
3、面試采取現場片斷教學(幼教專業加試專業技能),評委當場評分的辦法進行。
4、考生參加面試時,先進行編寫教案,后進行片斷教學(幼教專業考生先進行片斷教學再進行專業技能測試)。
① 編寫教案:定時間(60分鐘,其中幼教專業編寫教案加簡筆畫測試時間共60分鐘)、定教材、定課題(隨機確定),考生不準攜帶任何資料和編寫教案無關的文具,編寫教案使用的教材與紙張由我局統一提供。
② 片斷教學:采取“無學生模擬授課法”(如同試講性授課),時間20分鐘(其中幼教專業片斷教學時間為10分鐘)。重點測評教材分析(把握重點、難點)、語言表達、邏輯層次、板書設計、儀表、教態等。
面試考生根據報考的職位,按照相應的學科編寫教案、片斷教學(幼教專業加試專業技能)。具體要求及有關事項,屆時按《面試須知》的要求進行,面試工作人員和考生到指定地點食宿,實行封閉管理。
幼教專業面試總分為100分,其中片斷教學70分、專業技能測試30分,專業技能測試內容為:①幼兒歌曲彈唱(10分),限電子鋼琴彈唱,歌曲自選;②幼兒舞蹈(10分),題材自選,樂曲自備,樂曲格式為MP3并存放在光盤或U盤中;③簡筆畫(10分),內容隨機確定,使用紙張由我局統一提供,鉛筆、油畫棒、橡皮等繪畫工具考生自備。編寫教案結束后即進行簡筆畫測試,幼兒歌曲彈唱與幼兒舞蹈兩項測試時間共5分鐘。
5、評委評分。每個學科從評委庫中抽出10名評委名單,再由縣紀檢監察人員從相應的學科評委中隨機抽取5名評委名單,確定為正式評委。對評委實行封閉管理,直至面試全部結束。片斷教學滿分為100分(幼教專業片斷教學70分、專業技能測試30分),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所得的平均分,即為考生的面試成績,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面試成績達到70分以上者為合格。
6、成績公布。經縣紀檢監察人員審核后,張榜公布考生總成績。
考生總成績(百分制)=筆試成績(百分制)×50%+面試成績(百分制)×50%。
7、各招聘職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本次擬聘用人選,若綜合成績總分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
8、審查批準。擬聘用人員名單經教育局核實,面試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報縣人事工作小組審批后,張榜公布擬聘用人選,并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9、各學科使用的教材如下:
中學物理:八年級全冊(上海科技出版社);
中學語文:八年級下冊(人民教育出版社);
中學英語:八年級下冊(北京教育出版社);
中學生物:八年級下冊(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中學化學:九年級下冊(上海教育出版社);
通用技術:高中必修2(地質出版社);
信息技術:八年級下冊(福建教育出版社);
小學語文:四年級下冊(人民教育出版社);
小學數學:四年級下冊(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小學英語:四年級下冊(福建教育出版社);
幼兒教育:福建省幼兒園大班教師教育用書—領域活動指導上冊(福建人民出版社)
(三)其他
1、同職位根據考生競聘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照1:1確定體檢人選,由浦城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閩教師[2006]13號)及《福建省教育廳關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閩教人[2010]43號)執行。
2、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由報考同一職位考生競聘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擬聘用人選自動放棄或取消聘用資格,原則上應相應遞補,按照考生競聘綜合成績等情況,按規定程序研究確定。
浦 城 縣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