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鹽縣教育局
關于2013年公開招聘新教師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深化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進人、用人機制,吸引優秀人才從教,努力提高教師的整體素質。根據《海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海鹽縣機關、事業單位補充人員計劃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系統新教師補充工作的有關實際情況,提出2013年公開招聘新教師的實施意見,并已經縣編辦、人社局核準,現予以公布。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符合《教師法》的有關規定,取得相應的學歷和教師資格。
(二)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身體、心理素質。
二、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一)招聘電大教師:全日制普通高校專業對口的博士、碩士研究生。
(二)招聘中學教師(含職業學校文化科教師):海鹽縣生源,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對口的本科畢業生以及取得相應教師資格條件【取得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或國家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此證明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和相應的普通話等級證書,下同】、專業對口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師范類本科畢業生。
(三)招聘職業學校專業教師:根據浙江省教育廳浙教職成〔2008〕241號文件精神,報考職高專業課教師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報考對象分應屆生和社會生。應屆生為專業對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碩士研究生畢業、全國“211”大學畢業生【錄用的須在試用期內(一般不超過一年)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下同】和師范類全日制普通高校專業對口的本科畢業生以及專業對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師范類本科畢業生【錄用的須在試用期內(一般不超過一年)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社會生為專業對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并具有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專業對口的高級工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人員,出生日期要求為1978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招聘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根據浙江省教育廳浙教職成〔2008〕241號文件精神,報考實習指導教師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出生日期要求為1978年2月20日以后出生,其他條件為:
計算機實習指導教師須有國家職業資格計算機調試工、計算機整機檢驗工、計算機系統操作工、計算機軟件工、計算機操作員、計算機維修工高級及以上證書之一或相關專業助理工程師及以上證書;
數控實習指導教師(數控加工方向)須有數控銑工高級工或加工中心高級工或數控車工高級工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助理工程師及以上證書;
機械實習指導教師(鉗工方向)須有鉗工高級工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助理工程師及以上證書;
機械實習指導教師(普通車工方向)須有普通車工高級工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助理工程師及以上證書;
汽修實習指導教師(汽車維修方向)須有汽車維修工或汽車裝調工或汽車內飾裝調工高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助理工程師及以上證書;
汽修實習指導教師(汽車電氣維修方向)須有汽車電器裝調工或汽車維修電工高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助理工程師及以上證書;
電工實習指導教師須有國家職業資格電工、維修電工、電工電路儀器儀表裝調工高級及以上證書之一或相關專業助理工程師及以上證書;
平面設計實習指導教師須有平面設計師及以上技術資格證書和本專業2年以上工作經歷;
財會實習指導教師須有注冊會計師或會計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招聘職業學校專業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放寬生源地限制和教師資格要求。
(四)招聘中小學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計算機教師:海鹽縣生源,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對口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以及取得相應教師資格條件、專業對口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師范類本科畢業生。
(五)招聘小學教師:海鹽縣生源,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對口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以及取得相應教師資格條件、專業對口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師范類本科畢業生。
(六)招聘幼兒園教師:海鹽縣生源,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對口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七)未就業的海鹽縣戶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2011、2012年畢業生也可報考相應的職位(戶籍以本實施意見公布之日為準)。
(八)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博士、碩士研究生、全國“211”大學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一本生源,取得學士學位,不含獨立學院,下同)、浙江師范大學初陽學院專業對口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取得學士學位,下同)和應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達到優秀畢業生招聘條件(大學期間學年度獲得校級二次二等及以上獎學金或三次三等及以上獎學金,每學年限計一次)的考生,放寬生源地限制,可以報考相應的崗位。
三、招聘辦法
(一)博士、碩士研究生、全國“211”大學本科畢業生、浙江師范大學初陽學院本科畢業生和師范類優秀畢業生(只限普高教師、職教部分文化科和專業教師及初中部分學科教師):
下列畢業生應聘專業對口的普高學科、職教部分文化科和專業教師及初中部分學科教師崗位(具體崗位及職數見附件2中的說明4),放寬生源地限制,在局指導下由學校組織考核工作,考核優秀,經教育局審核并體檢、公示后,可提前錄用: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碩士研究生;②全國“211”大學、浙江師范大學初陽學院全日制本科畢業生;③優秀畢業生:師范類本科畢業生(以入學時的分類為準,不含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非師范類畢業生,下同)大學期間學年度獲得校級二次二等及以上獎學金或三次三等及以上獎學金(每學年限計一次獎學金)。
(二)未被提前錄用的應屆畢業生和未達到上述第(一)條規定條件的畢業生報考職業教育、中學、中小學、小學、幼兒園崗位,由我局在縣人社局指導下,按照統一招聘考試程序統一組織實施。(具體實施辦法見附件1)
四、招聘的程序
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是:制訂招聘計劃、公布招聘崗位、接受應聘人員報名、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組織考試、體檢、考核、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辦理錄用手續等。
(一)筆試與面試:
1.筆試的內容主要體現教師工作的特點和規律,符合實施素質教育方向,重點考查應聘人員與教育教學工作相關的綜合業務知識和相關學科專業知識水平。
2.面試重點為教學能力測試,主要采用上課形式,考查應聘人員教學基本功和處理教材、實施課堂教學的能力及心理素質等。中小學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計算機學科及學前教育的面試采用專業技能測試與上課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根據專業的不同要求,進行實踐操作能力測試。
(二)體檢與考核:
1.體檢。考試結束后,各職位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總成績低于60分取消體檢資格),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2.考核。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三)公示與錄用:
考核合格后,按規定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公示,公示期為七天。公示期內有異議,并經查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簽定《就業協議書》。未在規定期限內報到并簽定《就業協議書》的,視作自動放棄,補充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有關要求
(一)招聘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參加考試、考核的工作人員和評委應嚴格遵守人事工作紀律,如有直系、旁系和近親姻緣關系親屬參加應聘的,其工作人員和評委應主動申請回避。
(二)加強招聘工作監督力度。招聘工作接受縣人社局指導,由縣紀委、局紀檢組對整個招聘工作進行監督,加強檢查,嚴肅紀律,嚴禁殉私舞弊。對違反規定錄用的教師,取消錄用資格,對相關責任人員,按規定嚴肅處理。
(三)時間安排:
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碩士研究生、全國“211”大學、浙江師范大學初陽學院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或達到優秀條件的師范類畢業生根據提前錄用崗位和職數,由招聘學校受理報名,局人事科負責資格審查,報名截止時間為2012年12月31日。考核工作在局人事科指導下由學校組織實施,體檢、公示、錄用工作在2013年1月31日前結束。電大崗位和元濟高級中學化學競賽輔導教師崗位招聘時間可延后到2013年4月底。
2.納入統一招考的職位由局人事科受理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時間為2013年2月20日-2月21日;考試、體檢和考核工作在2013年4月底前結束;擬聘人員名單公示、簽訂就業協議在2013年5月底前結束。
(四)材料要求,應聘人員應提交的材料(提供材料截止時間到報名結束,逾期不受理):
1.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中2013年應屆畢業生提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碩士研究生、全國“211”大學、浙江師范大學初陽學院的考生,出具有關學校證明。
2.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中2013年應屆畢業生可由畢業學校出具是否師范類的證明,專業對口的非師范類本科應屆畢業生提供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或國家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此證明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和相應的普通話等級證書。
3.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畢業生在校學習成績證明;
6.2011年、2012年未就業的海鹽縣戶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生,提交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7.報考職教專業課教師的社會考生還應提交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專業對口的高級工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以及與報考崗位要求相一致的其他材料;報考職教實習指導教師的考生應提交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專業對口的高級工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以及與報考崗位要求相一致的其他材料。
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社會和群眾關注度高的工作,各學校一定要以建設一支高素質教師隊伍為目標,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和招聘程序進行操作,堅持政策規定、程序方法和招聘結果“三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本實施意見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特殊情況由本局會同縣人社局研究決定。
2.2013年海鹽縣中小學(幼兒園) 招聘教師計劃數
2012年12月14日
附件2 2013年海鹽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計劃數
學科 計劃數 小 計 語 文 數 學 自 然 科 學 社 會 英 語 音 樂 美 術 體 育 計 算 機 物 理 化學 生 物 地理 政治 歷史 心理學 學 前 教 育 電大職教專業理論 職教實習指導 幼兒園 15 15 小學 28 18 10 中小學 35 8 4 6 8 9 中學 統一招聘數 33 6 8 5 3 2 9 提前錄用計劃數 22 2 2 0 2 1 2 1 1 1 10 小計 55 8 10 5 5 1 2 1 1 1 12 9 合計 133
說明:1、電大、職業教育專業教師12名:(1)電大專業理論教師2名:會計學1名、計算機1名;(2)理工學校5名:數字媒體技術1名,機械理論、汽修理論、電子理論、電工理論各1名;(3)商貿學校5名:電子商務2名,物流管理2名,計算機應用網絡工程1名。
2、職業教育實習指導教師9名:(1)理工學校7名:計算機1名,數控(數控加工方向)1名,機械2名(鉗工方向和普通車工方向各1名),汽修2名(汽車維修方向和汽車電氣維修方向各1名),電工1名。(2)商貿學校2名:平面設計1名,財會1名。
3、幼兒園教師15名,其中4名受海鹽縣婦聯委托招聘。
4、面向碩博士、全國“211”大學、浙師大初陽學院、師范類優秀畢業生提前錄用崗位及職位數為普高學科、職教部分文化科和專業教師及初中部分學科教師共22名,其中:(1)元濟高級中學3名:歷史1名,體育1名,化學競賽輔導崗位1名;(2)電大專業理論教師2名:會計學、計算機各1名;(3)理工學校5名:數學1名,數字媒體技術1名,機械理論、汽修理論、電子理論各1名;(4)商貿學校5名:語文1名,電子商務2名,物流管理1名,計算機應用網絡工程1名;(5)武原中學3名:語文、數學、計算機各1名;(6)博才實驗學校4名:社會2名,英語、體育各1名。提前錄用未完成的計劃數(除電大崗位、元濟高級中學化學競賽輔導崗位外),一并納入統一招聘計劃數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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