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校: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中小學新教師招聘工作,根據《桐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桐鄉市人民政府令第6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教育系統的實際情況,現就2013年中小學新教師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實施辦法,請各校認真貫徹執行。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普通高校應屆(指2013屆,下同)優秀畢業生;
2.短缺專業本科畢業生;
3.桐鄉市生源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4.桐鄉市行政區域戶籍普通高校畢業生;
5.桐鄉市行政區域戶籍大學專科及以上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
6.桐鄉市行政區域內幼兒園在職編外教師。
二、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應聘小學、幼兒園教師的應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應聘中學(含職業高中、進修學校、電大)教師的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高校畢業生所學專業原則上和應聘專業相同或相近;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招聘程序
1.制定招聘計劃;
2.發布招聘信息;
3.受理應聘人員的申請,對資格條件進行審查;
4.考試、體檢及考核;
5.根據考試、體檢及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員;
6.公示招聘結果;
7.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四、招聘辦法
(一)面向普通高校應屆優秀畢業生、短缺專業教師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在市教育局指導和監督下,由學校組織公開招聘工作,具體如下:
1.應聘中學(含職業高中、進修學校、電大)教師的,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并可不受戶籍限制。
(1)應屆碩士畢業生;
(2)文、理科專業第一批錄取的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且在大學期間獲得1次校級學年度二等及以上獎學金(指綜合獎學金,下同);
(3)普通高校應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不含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非師范類畢業生,下同),且在大學期間獲得2次校級學年度二等及以上獎學金;
(4)文、理科專業第二批錄取的普通高校(獨立學院、民辦學校除外)應屆非師范類本科畢業生,且在大學期間獲得2次校級學年度一等及以上獎學金;
(5)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211工程”高校的藝術類專業應屆本科畢業生,且在大學期間獲得2次校級學年度二等及以上獎學金。
(6)“211工程”高校的體育類專業應屆本科畢業生,且在大學期間獲得2次校級學年度二等及以上獎學金。
2.應聘職業教育中心學校汽修專業課教師的應屆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可不受戶籍限制。
3.應聘特殊教育學校的:特教教師須桐鄉籍專科及以上特殊教育專業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康復訓練師須普通高校醫學專業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不受戶籍限制。
4.應聘少體校體育教練員的:運動訓練專業的本科畢業生或退役運動員,可不受戶籍限制。
以上人員可在參加工作的第一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各校應嚴格控制非桐鄉生源地的人員;應聘普通初中教師的須是桐鄉市生源地的人員。
(二)面向普通高校應屆師范類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工作擬在3月進行。
(三)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工作擬在4月份進行。
五、有關要求
1.各學校招聘教師要控制在編制限額內,并有經核準的2013年增人計劃,嚴禁計劃外進人。
2.及時將教師需求計劃在桐鄉人才網、桐鄉教育網等媒體上發布。
桐鄉市教育局桐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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