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廬陽區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經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同意,廬陽區面向社會公開選聘中小學教師,現就選聘工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及方式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和擇優”的原則,直接采取面試方式,面向社會公開選聘。
二、選聘條件
1、資質條件
選聘的中小學教師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中小學特級教師;
(2)省級及以上教壇新星或優秀教師;
(3)市級教壇新星、學科帶頭人和優秀教師;
(4)教育類碩士或博士;
(5)省、市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選聘的教師,需獲得相應項目的國家一級運動員及以上稱號;因學校辦學特色需要選聘的教師,需獲本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且輔導學生參加競賽獲得省一等獎或全國二等獎及以上榮譽達兩次。
2、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師德修養和奉獻精神,近三年考核合格以上。
(2)報考中學教師崗位的,必須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必須取得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報考語文教師崗位的,還必須取得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
(3)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體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教人[2001]3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規定。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2)現役軍人;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三、選聘崗位和名額
本次公開選聘優秀中小學教師共14人。詳見附件1《廬陽區2012年選聘教師職位表》。
四、選聘程序和方法
1、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符合選聘條件的人員,于2012年6月8日至6月14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合肥市濉溪路295號,廬陽區政務中心502會議室,進行現場報名。
報名時,應聘者需提供本人簡歷、身份證等本人有效證件、學歷及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聘書、其他能夠證明符合選聘條件的各類證書或文件、教育部門出具的近三年考核合格的證明(參加工作不足三年的,出具工作以來考核合格的證明);報考語文教師崗位的,需提供二甲及以上普通話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套;教育類碩士或博士需提供師范類本科畢業證、教育類碩士或博士學歷及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或《畢業生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廬陽區2012年公開選聘中小學教師證書清單》(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張。
(2)資格審查。報名同時,由區人社局、教體局、監察局負責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確定為進入面試人員,合格后繳納面試費、領取面試通知書,并通過合肥市人事考試網、廬陽區政府網、廬陽教育體育信息網向社會公布。
(3)選聘崗位報名人數與崗位比例不足2:1的,核減該崗位直至符合要求。
2、面試
(1)選聘考生攜帶面試通知書、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面試,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
(2)面試考核包括教案設計、無生上課和答辯三項。三項合計滿分為100分,其中教案設計占30分,上課占50分,答辯占20分。教案設計時間為60分鐘,無生上課時間為15分鐘,答辯時間為5分鐘。
(3)面試結束后當場宣布面試成績。
(4)若某崗位因面試人員缺考,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等于或少于崗位招聘數,不能形成競爭的,該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當天所有面試考生面試成績的平均數(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3、確定初選人員
(1)參加選聘的考生,按所報考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初選人員名單,若出現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以報考人員的無生上課分數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初選人員;若無生上課分數再次相同,則以報考人員的教案設計分數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2)初選人員名單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廬陽區政府網、廬陽教育體育信息網上公布。
4、體檢和考察
初選人員的體檢和提檔政審由廬陽區人社局、教體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教人[2001]3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行。因體檢或政審不合格造成職位空缺,在進入該崗位面試人選中按合成后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遞補一次(若出現面試總成績并列的,按無生上課分數決定取舍;若無生上課分數再次相同,則以報考人員的教案設計分數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政審均合格的人員,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廬陽區政府網、廬陽教育體育信息網上公示7天。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錄用的,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5、聘用手續、待遇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根據應聘者本人總成績(若面試總成績并列,以無生上課分數為依據;若無生上課分數再次相同,則以報考人員的教案設計分數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應聘者選擇招聘學校。應聘者若不按時到指定地點選擇招聘學校,或選擇招聘學校后不按時參加培訓、上班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并從該崗位面試人選中按合成后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有效遞補一次(若出現面試總成績并列的,按無生上課分數決定取舍,若無生上課分數再次相同,則以教案設計分數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決定取舍)。
(1)選聘教師符合資質條件(1)、(2)、(3)條之一的,且選聘前為在職在編人員的,入事業編制;選聘前為非在編人員的不入事業編制,實行勞動合同管理,用人單位與選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定為3年。
符合資質條件(4)、(5)條之一的,一律不入事業編制,實行勞動合同管理,用人單位與招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定為3年。
(2)符合資質條件(1)、(2)條之一的,按不低于原聘崗位兌現專業技術職務工資待遇;符合資質條件(3)、(4)、(5)的,按新聘學校崗位設置需要兌現專業技術職務工資待遇,保險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3)選聘人員實行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聘,重新簽訂合同。經考核不能勝任崗位者,期滿后不再簽訂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系。
(4)本次選聘人員如果與原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關系的,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和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關系,否則由此而產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5)選聘人員的人事關系實行人事代理,由區教育體育局統一將人事檔案委托廬陽區人才交流中心代理。
五、其它事項
1、面試費80元/人。
2、咨詢電話:0551-5699989 0551-5699978
監督電話:0551-5699389 0551-5699994
3、查詢網站:安徽教師招考網:www.ahteacher.com、合肥人事考試網:www.hfpta.com、廬陽區政府網:www.ahhfly.gov.cn、廬陽教育體育信息網:www.hfly.net。
合肥市廬陽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合肥市廬陽區監察局
合肥市廬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合肥市廬陽區教育體育局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