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第1號)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精神,經縣政府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8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嚴格招聘程序,確保招聘質量。
二、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招聘崗位、名額
共招聘教師180名。
1、初中30名。其中:物理10人、化學10人、生物5人、地理5人。
2、小學130名。其中:語文40人、數學40人、英語30人、體育5人、音樂5人、美術5人、信息技術5人。
3、幼兒園20名。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專業和其他條件;
6、未就業人員。
(二)年齡條件
30周歲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學歷、專業及教師資格條件
1、初中教師: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全日制師范類專科學歷畢業生。其中全日制師范類專科學歷畢業生需具有初中及以上與申報學科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報名時可不具備教師資格證,但所學專業需與申報學科相一致,且一經錄取必須在一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解聘。
2、小學教師:要求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需具有小學及以上與申報學科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
3、幼兒教師:要求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需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與辦法
公開招聘工作分為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與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發布公告
本方案在唐河縣人民政府網等媒體向社會公布。公告發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