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陽市宛城區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強宛城區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經區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00名。現公告如下:
一、 招聘單位簡介
本次招聘的單位有三中、四中、十七中、十九中、宛城區所屬農村中學和農村小學,這些學校均為財政全額供給事業單位。
二、招聘原則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嚴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紀律,確保招聘教師質量。
三、招聘崗位、名額
擬招錄中小學教師200名,其中:農村中小學招錄180名(農村中學40名,農村小學140名),城區中學招錄20名。
(一)農村中小學
(二)城區中學
四、招聘范圍
1.農村中小學教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2.城區中學教師面向宛城區外在編在崗教師招聘。
五、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或技能;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年齡條件
1.應聘農村中小學教師的人員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8月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2日以后出生)。
2.應聘城區中學教師的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8月2日以后出生)。
(三)學歷、專業及教師資格條件
1.農村中小學
①應聘農村中學教師,應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或師范類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②應聘農村小學教師,應具有全日制普通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2.城區中學
應聘城區中學教師的人員應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①應聘高中教師的人員應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且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應聘初中教師的人員應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或師范類專科及以上學歷且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②有3年以上相應崗位任教經歷。
③獲得過縣(區)級及以上教師節表彰,或參加縣(區)級及以上優質課競賽并獲得縣(區)級一等獎、市級二等獎及以上獎勵(需同時提供相應發獎機構的文件或簡報),或講授過縣(區)級及以上觀摩課、示范課、公開課(需提供相關證書和證明材料)。
3.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專業應與申報學科一致或相近,其中應聘體育、音樂、美術學科的教師原則上要求所學專業與申報學科一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