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轄區中小學校(幼兒園)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發展需要,現公開招聘中小學校(幼兒園)工作人員,招聘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共招聘教師及工作人員228名,其中:使用事業編制教師崗位11名,編外聘用教師崗位217名,具體崗位及招聘人數詳見附件《2016年下半年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小學校(幼兒園)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
二、資格條件
(一)使用事業編制教師崗位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須為在職在編教師或2015年、2016年未就業本科優秀畢業生或碩士研究生,南寧市所屬五縣在職在編教師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圍,武鳴區在職在編教師按《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明確武鳴縣設區后相關政策的通知》(南府辦〔2016〕32號)文件規定執行。
4.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方向)和學歷、學位等條件,具備教職人員的基本素質,能適應學校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要求。語言表達能力強,言談舉止文明、高雅,能為人師表。愿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服從安排,能夠勝任主管部門和學校分配的工作任務。
5.招聘崗位有年齡要求的以2016年7月31日為計算基數,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止至2016年7月31日(如:35歲及以下,為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取得相應的執業(職業)資格證書(教師職業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或技術等級證書等)。采取組織考核方式從南寧市城區以外調入的在職在編教師,須同時具備國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中級及以上職稱、專業技術水平評鑒良好及以上等次四個基本條件,并符合調入南寧市的其他相關要求;2015年、2016年優秀本科畢業生須具有相應專業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校級優秀畢業生,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碩士研究生須具有相應專業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以上招聘人員需符合南寧市事業單位組織考核聘用人員的相關條件,以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釋為準。
7.各崗位的具體要求見附件。
(二)編外聘用教師崗位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方向)和學歷、學位等條件,具備教職人員的基本素質,能適應學校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要求。語言表達能力強,言談舉止文明、高雅,能為人師表。愿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服從安排,能夠勝任主管部門和學校分配的工作任務。
3.年齡在45周歲以下(截至2016年7月31日),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偏遠學校崗位可適當放寬年齡條件。
4.國民教育系列中專或以上學歷,取得相應的執業(職業)資格證書(教師職業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或技術等級證書等)。201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及學位證書。
5.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各中小學校(幼兒園)的編外聘用教師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圍。
6.各崗位的具體要求見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有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5.其它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休息日正常接受報名)。
(二)報名地點
各崗位具體報名地點詳見附件。
(三)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和電子郵件報名相結合的方式。南寧市考生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現場報名者持報名表、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職稱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審原件,留復印件)到現場報名,在職在編教師需提供教育或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崗位要求工作經歷的需提交工作經歷證明,2015年、2016年優秀畢業生還須提供優秀畢業生證明材料及完整的成績單復印件(加蓋人事代理部門或學校教務處公章)。
南寧市以外的考生可以現場報名,也可采取發送電子郵件的方式報名,接受報名的電子郵件地址為jkjszp2016@163.com。對通過電子郵件報名的考生,資格審查時將先按報名者發送到報名郵箱的材料復印件電子版(掃描件、照片等)進行資格預審,考生面試前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材料原件進行正式審核。
各招聘單位和經開區文體教育局依據本簡章及設定的崗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若多報崗位,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面試
(一)所有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均參加面試,使用事業編制的招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須達到1:3比例,達不到比例的需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編外聘用教師不受招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1:3比例的限制。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經開區文體教育局或招聘單位通知考生。
(二)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未達60分者不能進入考核或體檢程序,不予聘用。
五、照顧加分及總成績
使用事業編制教師崗位:考生總成績為面試得分。
編外聘用教師崗位:凡參加自治區教育廳統一組織的2016年度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通過資格審查,進入南寧市各中小學校面試的考生,在面試得分的基礎上加分3分。考生總成績為面試得分與照顧加分相加的總和。照顧加分資格以南寧市各中小學校或其主管部門公布的面試名單或紙質版面試通知書為準。
六、調劑
面試結束后,對無人報考或開考后無合適人選的編外聘用教師空缺崗位,可將同意調劑的考生調整到專業對口的空缺崗位。
七、考察
使用事業編制教師崗位根據合格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和經開區文體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合格的確定為體檢人選。編外聘用教師崗位根據合格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比例直接確定為體檢人選。
八、體檢
體檢人選由經開區文體教育局組織到指定的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使用事業編制教師崗位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執行,編外聘用教師崗位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如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可從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和聘用
(一)使用事業編制教師崗位根據面試、考核、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報有關部門,核準后辦理相關手續。編外聘用教師崗位根據面試、體檢結果擇優確定為擬聘人選。
(二)招聘單位須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并加蓋招聘單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十、其他
(一)在職在編人員人事調入手續辦理以南寧市機構編制、人事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審批為準。
(二)在職在編聘用人選的工資待遇按事業單位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聘用人選須在本轄區服務滿5年。
(三)編外聘用教師的工資待遇參照在職在編教師的相應標準,按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編外聘用教師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本公告由經開區勞動人事局、文體教育局負責解釋。
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用書,不組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報考咨詢電話: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文體教育局,(0771)4950207,4518901(傳真);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人事局,(0771)4518838。
監督舉報電話: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文體教育局,(0771)4950241。
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人事局
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文體教育局
2016年7月21日
附件:1.2016年經開區中小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xls
2.2016年下半年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小學教師招聘崗位計劃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