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國市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農村中小學師資力量,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我市教育事業均衡發展,經研究,我市決定公開招聘部分中小學教師。根據《保定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規定,特制定公開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與公正。
二、招聘名額
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82名,其中初中教師9名(數學2名、英語2名、化學2名、物理3名),小學教師72名(數學15名、語文14名、英語10名、計算機8名、美術10名、體育5名、音樂10名),特教教師1名。
三、招聘條件
符合《安國市公開招聘農村中小學教師崗位信息表》(附后)所需條件,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教育事業;
2、身體健康、心理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3、戶籍條件:河北省戶籍,或配偶為安國市戶籍;
4、年齡條件:30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在安國市有3年以上小學教學經歷者可放寬到35周歲。(注:年齡計算從報名當日算起。)
5、學歷條件:
初中教師:師范類本科二批及以上學歷相應或相近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畢業生,非師范類本科一批及以上學歷相應或相近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畢業生。
小學教師:師范類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畢業生,非師范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畢業生。
特教教師: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畢業生。有愛心,有志投身特殊教育事業。
附加條件:無相應報考崗位教師資格證者,從簽訂試用期聘用合同之日起兩年內必須取得相應崗位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解聘。
下列人員不具備報考條件:
1、受到黨政紀處分沒有解除的;
2、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曾被開除公職的;
5、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勞動)合同和自動離職(未履行手續)的;
6、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每人限報1個崗位。
報名地點:市社保就業服務中心(行政服務中心)二樓
安國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會議室
地址:安國市汽車站十字路口南行20米路西
聯系電話:0312-3510558
2、報名時間:2016年7月28日(周四)至7月31日(周日)
8:30-12:00、14:30-17:30
3、報名要求:
①報名時須持《畢業證》、《就業報到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安國市3年以上小學教學經歷證明(學校主要領導簽字、加蓋公章)的原件、復印件,交驗原件,留復印件。
★已經參加工作的需要提交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
②持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張(背面書寫本人姓名)。
③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達不到比例,將縮減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職位。
4、報名費及考務費:根據冀價行費字[2013]40號文件標準,每人100元。
5、報名審核
報名初審由市教育局負責,復核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無論在那個環節發現資格不合格者,均取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