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發展需要,現向全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校工作人員,招聘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
使用事業編制專業技術崗位24名。具體為:小學語文教師5名、小學數學教師3名、小學英語教師1名、小學體育教師2名,小學會計1名;初中語文教師2名、初中數學教師3名、初中英語教師2名、初中物理教師1名、初中政治教師1名、初中體育教師1名、初中信息技術教師1名、初中地理教師1名。
二、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1年內無失信行為或失信行為累計分值未達到6分(按《南寧市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失信人員從業懲戒規定(試行)》認定)。
3.須為廣西壯族自治區范圍內的在職在編教師或2015年、2016年應屆優秀畢業生及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南寧市所屬五縣及武鳴區在職在編教師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圍。
4.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方向)和學歷、學位等條件,具備教職人員的基本素質,能適應學校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要求。語言表達能力強,言談舉止文明、高雅,能為人師表。愿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服從安排,能夠勝任主管部門和學校分配的工作任務。
5.招聘崗位有年齡要求的以2016年6月30日為計算基數。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如:35歲及以下,為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國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畢業,取得相應的執業(職業)資格證書(教師職業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或技術等級證書等)。采取組織考核方式從南寧市以外調入的在職在編教師,須同時具備國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中級及以上職稱、專業技術水平評鑒良好及以上等次四個條件;從南寧市城區和南寧高新區、廣西-東盟經濟開發區調入的在職教師,學歷可適當放寬至國民系列函授本科;2015年、2016年優秀畢業生須具有相應專業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校級優秀畢業生,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碩士研究生須具有相應專業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以上招聘人員需符合南寧市事業單位組織考核聘用人員的相關條件,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釋為準。
7.各崗位的具體要求詳見附件《2016年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小學校招聘崗位計劃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有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5.其它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節假日除外)。
(二)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報名者持報名表、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審原件,留復印件),在職在編教師需提供教育或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崗位要求工作經歷的需提交工作經歷證明,2015年優秀畢業生還須提供優秀畢業生證明材料及完整的成績單復印件(加蓋人事代理部門或學校教務處公章)、2016年優秀畢業生提交畢業生推薦表原件及優秀畢業生證明材料,交至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人事局(地址:南寧市江南區星光大道230號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2號樓222辦公室),聯系電話: 0771-4518838。
四、其他
(一)人事調動手續辦理以南寧市機構編制、人事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審批為準。
(二)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按事業單位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聘用人員須在本轄區服務滿5年。
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人事局
2016年6月6日
附件:1、2016年上半年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小學校招聘崗位計劃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