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農業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專業技術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加快現代農業步伐,推進城鄉統籌發展,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渝人社發〔2011〕327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文件精神,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專業技術工作人員。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重慶市農業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2名專業技術工作人員(其中:重慶市農業機械鑒定站1名、重慶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1名),具體詳見《2013年考核招聘需求情況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35周歲及以下(即1977年12月25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4.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符合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崗位招聘條件(附件1);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其他要求
1.招聘的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
2.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3年12月25日—12月30日。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方式,應聘人員下載、填寫《重慶市農業委員會考核招聘專業技術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將《報名表》通過電子方式發送到招聘單位提供的電子郵箱(見附件1),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各崗位應聘條件對應聘人員報送的電子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在2天內給出是否通過資格審查的回復。
(三)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分別考核聘用。
(四)資格復查
應聘人員提供相應資格紙質件原件,在考核前交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復查。
四、考核
由重慶市農業委員會、招聘單位共同成立考核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
考核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者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科技研發及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核成績=面試成績。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由主管部門與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核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職稱、科研成果及發表文章等排序確定);
體檢由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實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以及重慶農業農村信息網站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有關程序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經重慶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后,確定為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為期半年的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政策性強,要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要自覺履行回避制度,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要嚴肅紀律和杜絕不正之風,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經發現,取消其考聘資格并對有關人員嚴肅處理。
本簡章由重慶市農業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
筆試試題推薦: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試題
筆試真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筆試真題
面試常見問題匯總: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面試真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面試真題
事業單位考試大綱: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大綱
教師招考專題:最新教師招聘信息發布區
公務員考試信息專題:最新公務員考試信息發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