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國家人事部6號令)、《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鄂人[2003]16號)和《宜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宜人社規〔2012〕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宜昌市直醫療衛生單位事業發展和工作需要,2013年下半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6名工作人員,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范圍、崗位及報名條件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醫藥護技、管理、會計、計算機等13個專業技術工作崗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及招聘職數見附表。
報考者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對只招聘1個職數的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醫學影像、中醫、針灸推拿、生物制品管理專業若報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緊缺專業技術崗位,可按1:2比例參加考試。
(二)報考條件
根據各醫療衛生單位需求情況,采取考試與考核、技能測試與面試相結合方式,擇優招聘。
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團結協作,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2、熱愛衛生事業,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具有相應的業務能力和實踐操作技能,能勝任崗位工作。
3、身體健康,儀表端莊。
4、取得國家承認的相關專業學歷、學位。
5、具備相應執業資格。
招聘崗位的年齡計算截止到報名結束之日。
二、招聘程序及有關安排
(一)發布公告
在宜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市衛生局和各招聘單位網站發布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2013年11月24日至25日(8:30—11:30,14:30—17:00)在各招聘單位人事科報名,報名時須填寫《宜昌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11月26日到市衛生局審核,合格后到市人事考試中心(宜昌市西陵區環城北路40號339室)報名,每人交考試費100元。
2、應聘人員報名時須帶學校推薦表或本人畢業證、身份證、執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記照片2張。
3、11月27日上午在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1、筆試由市人社局委托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組織實施。
2、筆試內容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1)公共基礎知識(40分)。包括重要時事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和經濟、管理、歷史、科技、公文寫作、衛生改革方針政策、衛生法律法規等。
(2)專業知識(60分)。包括崗位所需的基礎知識、專業綜合素質和綜合能力。分為醫療類、護理類、醫技類及其它類。醫療類。基礎知識包括《生理學》、《病理學》、《生物化學》,專業知識包括《內科學》、《外科學》、《婦產科學》、《兒科學》,參考書為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用書。護理類。基礎知識包括《解剖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專業知識包括《基礎護理學》、《內科護理學》、《外科護理學》,參考書為國家執業護士資格考試用書。醫技類。基礎知識包括《解剖生理學》、《病理學》、《醫學微生物和免疫學》,專業知識包括臨床檢驗、放射等相關專業知識,參考書為國家技師資格考試用書。其它邊緣學科及非衛生專業類,根據報名情況確定科目和內容。
(3)筆試時間2013年11月27日14:00—16:00。地點見準考證。
5、閱卷結束后,筆試成績在宜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公布。
6、招聘崗位職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或緊缺專業達不到1:2的,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職數。
(四)面試
1、面試前在市人社局的的指導監督下,由招聘單位及市衛生局對每一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核。
2、面試工作由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各招聘單位具體實施,市人社局負責指導和監督。
3、根據招聘崗位職數與實際參加筆試的人數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醫學影像、中醫、針灸推拿、生物制品管理專業招聘崗位職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可按1:2比例參加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4、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適應崗位需要的專業技術水平、語言表達、綜合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5、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并按有關規定選派。
6、面試工作方案由招聘單位和市衛生局制定,并在面試7日前報送市人社局審核后再組織實施。
(五)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按考生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考生綜合成績,考生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若遇綜合成績并列,則計算到小數點后三位數,若綜合成績仍并列,則以筆試成績確定。
(六)體檢
根據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職數,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以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由招聘單位組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考核內容包括招聘對象德、能、勤、績,采取查閱檔案、學校推薦意見、到原工作單位和與考生面談等方式,對考生進行綜合考核。重點是考核考生的政治立場、法紀觀念、職業道德、思想作風、工作態度和工作實績等
。考核合格者擬定為聘用對象,考核對象不合格,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合格后進行考核。
(八)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由招聘單位確定擬聘人選,經市衛生局審核同意后,報市人社局審定,并對擬聘對象在宜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如無異議,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通過考試并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管理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進編計劃,到編制、人社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照宜人社規〔2012〕1號文件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明確崗位等級,享受相關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市衛生局投訴、監督電話:0717-6243618
報名咨詢電話:詳見《宜昌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
附件:2013年下半年宜昌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一覽表.rar
宜昌市衛生局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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