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2005年第6號令)有關規定,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湖北檢驗檢疫局直屬事業單位擬通過考試、考核的辦法公開招聘事業身份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招聘計劃和應聘資格條件
(一)招聘計劃
我局事業單位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擬招聘崗位在湖北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宜昌分中心,招聘職位要求詳見《湖北檢驗檢疫局事業單位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見附件1)。
(二)應聘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38周歲以下(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4、具有宜昌戶口;
5、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及當地衛生管理部門注冊的《醫師執業證書》,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職稱,5年及以上工作經驗;
6、擬聘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10月21日至25日。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者可在工作時間內,到宜昌市沿江大道160號宜昌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二樓(200室)報名。
3、報名要求:
應聘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考。報名時攜帶以下證件:
(1)本人身份證、工作證;(2)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3)《湖北檢驗檢疫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可從宜昌檢驗檢疫局公眾信息網站下載)1份,并粘貼1寸彩色照片;(4)學歷學位證書、執業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6)其他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證明材料。
報名時應聘者提供的報考證件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4、工作人員將對應聘者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應聘者在報名兩個工作日后到2013年10月28日之前通過電話(0717-6281973,18986800212)咨詢審查通過情況。
(二)考試
1、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主要依據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綜合知識等,測試應聘人員的熟悉和掌握情況。筆試內容主要為崗位對應的知識。
2、筆試
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2013年10月29日,應聘者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宜昌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二樓(200室)領取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內不來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筆試時間:2013年11月1日9:00至11:30。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將于2013年11月4日在在宜昌檢驗檢疫局公眾信息網(網址:http://yc.hbciq.gov.cn)公布。
3、面試
筆試結束后,招聘單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計劃錄用數的3倍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報考人數不足計劃錄用數3倍,參加筆試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2013年11月8日上午8:30-11:30,地點宜昌市沿江大道160號宜昌檢驗檢疫局三樓會議室。
面試成績將于2013年11月11日在宜昌檢驗檢疫局公眾信息網(網址:http://yc.hbciq.gov.cn)公布。
(三)體檢
面試工作結束后,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的4∶6加權計算出應聘者的總成績,總成績第一名進入體檢和考核。體檢由招聘單位組織進行。體檢項目、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體檢時間:2013年11月18日上午8:00。
(四)考核
體檢合格的,招聘單位應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核時間:2013年11月19-22日。
(五)聘用
根據考核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宜昌檢驗檢疫局公眾信息網公示7天。經公示合格的人員,按規定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關待遇
本次招聘工作人員經考試考核、批準聘用后,由用人單位與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在聘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行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等相關待遇。
四、其他
1、應聘者食宿費用自理。體檢費用由招聘單位統一支付。
2、在公開招聘人員的工作中,如出現工作人員中有與應聘人員是親屬的關系的,按有關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3、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4、嚴格招聘紀律,按照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對違反考試、考核和體檢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考核和體檢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行政處分。
五、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60號宜昌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二樓(200室),郵編443003。
聯系方式:王主任0717-6281973,18986800212
特此公告。
附件:1、 《湖北檢驗檢疫局事業單位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rar
2、《湖北檢驗檢疫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rar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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